省高速集团: 现将国家环境保护部《关于国家高速公路包头至茂名线(G65)陕西境黄陵至铜川公路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环审〔2011〕39号)转发你公司,请按照批复意见,认真做好该公路的环境保护工作。
二○一一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