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交通(运输)局,省公路局,省高速集团,省交通集团,厅航运局,厅外资办,宝汉公司:
现将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公路水运工程汛期施工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交质监明电〔2010〕0725号)转发你们,请各单位按照文件要求,结合自身实际,认真贯彻落实,进一步做好公路水运工程防汛减灾的各项工作。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