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陕西交通技术学院:
现将省教育厅、省语委《转发教育部国家语委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发布10周年纪念活动的通知》(陕教语〔2010〕6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通知精神,认真开展纪念宣传活动,并将宣传活动总结于8月5日前报省厅文明办。
联系人:王栋 联系电话:88869155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