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交通运输局,省公路局,省交通工程质监站,陕西交控集团,各高速公路项目公司:
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交办公路函〔2026〕358号),省厅依据部省信用评价有关规定,组织完成了2025年度全省公路建设市场从业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现就评价结果应用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用评价范围及结果
本次评价周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省厅对公路设计、施工、监理企业在省内建设项目从业情况汇总进行评价。
(一)设计企业信用评价
设计从业企业信用评价涉及项目共计59个,分为72个勘察设计标段,共16家公路设计企业。其中恒万达设计咨询有限公司、陕西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陕西交通公路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西安公路研究院4家设计企业在高速公路、国省
干线公路均承揽相应设计任务。经综合评价,AA级9家,A级6家,B级1家。(详见附件1)。
(二)施工企业信用评价
施工从业企业信用评价涉及项目共计51个,分为149个标段,共85家公路施工企业。其中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十四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陕西交控市政路桥集团有限公司、陕西华山路桥集团有限公司、陕西建工机械施工集团有限公司、陕西路桥集团有限公司、陕西高速机械化工程有限公司、陕西高速电子工程有限公司9家施工企业在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均承揽相应施工任务。经综合评价,AA级25家,A级56家,B级4家(详见附件2)。
(三)监理企业信用评价
2025年在高速公路、一级或二级公路从业的合同额50万元(含)以上且合同工期大于等于3个月的监理企业共计42家。经综合评价,AA级17家,A级25家(详见附件3)。
二、信用评价结果应用原则
按照交通运输部及省厅信用管理的相关规定,在陕西省公路建设项目招标时,招标人可以结合项目特点,按照以下原则对本期信用评价结果进行应用:
(一)省级公路建设市场从业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应用于陕西省公路建设市场,对具有2024年度陕西省信用评价等级而无2025年度信用评价等级的企业,其2024年度信用评价等级延续1年。
(二)初次进入陕西省的从业企业,按照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等级确定。延续陕西省上一年信用评价结果后仍无信用评价结果的,按照全国综合评价结果对待。无全国综合评价结果的企业,且无不良信用行为,按A级对待。
三、信用评价结果应用标准
(一)评标阶段,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时,按照信用等级不同,可在投标中对信用较好以上的投标企业适当加分鼓励,同一企业在评价结果应用周期内,加分上限原则上不超过0.2分,加分次数不超过三次。
(二)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技术评分合理低价法和综合评估法技术评标时,信用分值可在交通运输部招标标准文本规定的范围内按照信用等级不同差额设置。
(三)对信用等级AA级企业,履约保证金及投标保证金原则上可减免30%~50%。
以上各等级具体信用评价应用标准,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四、其他有关事项
(一)本期设计、施工、监理从业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从
发文之日起应用,至下一年度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发布之日止。
(二)为保证高速公路招标投标活动的公正、公平、公开,省厅将在厅网站公布施工企业信用等级加分应用情况。评标时,招标人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网上公布的应用情况,作为评标时加分依据;评标结束后,招标人若对信用评价结果进行了应用,应将应用情况随中标公示及时报送省厅。省厅将在招投标监督工作中抽查。
五、有关工作要求
(一)请各项目法人单位认真学习信用评价有关制度办法,做好日常信用评价台账,及时上传建设项目及从业企业信用信息。
(二)请各地市交通运输局指导督促县(区)交通运输局及辖区内项目法人单位做好建设项目信用台账动态监管,严肃认真对待信用评价工作,避免出现差错漏。
(三)请省公路局、省交通工程质监站分别建立健全普通国省干线及高速公路日常监督检查台账,严格依据监督检查台账记录,强化信用动态监管,确保从业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依据充分、客观准确。
附件:1.陕西省2025年度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一览表
2.陕西省2025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一览表
3.陕西省2025年度公路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一览表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26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