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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西安至兴平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设站收取车辆通行费的通告
时间:2025-12-29
来源: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陕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已完成西安至兴平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根据《公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和国家及陕西省有关规定,西安至兴平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设站收费,定于2025年12月30日起收取车辆通行费。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西安至兴平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共设立4处收费站,收费期限20年。其中,新设咸阳高新收费站,三桥收费站由K1+321处迁至K1+422处、咸阳收费站由K10+015迁至K10+590处,咸阳西收费站(K16+067)位置不变。

二、除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免缴车辆通行费的车辆外,其他车辆应按规定的标准缴纳车辆通行费。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按照《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JT/T489-2019)行业标准执行。

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西安至兴平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收费标准与G30连霍高速西安至宝鸡段改扩建项目保持一致,即1-4类客车道路收费标准分别为0.60、1.06、1.36、1.63元/车·公里;1-6类货车及专项作业车道路收费标准分别为0.60、1.08、1.74、2.11、2.32、2.45元/车·公里。

大件运输车辆的收费标准以1类货车收费标准为基数,7轴收费系数为7,7轴以上按每增加一轴增加收费系数1,依此类推,最高至15轴。15轴以上收费系数统一按15轴执行。

西安至兴平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货车通行费收费标准在上述标准基础上,执行陕西省统一的优惠和差异化收费政策。优惠政策及优惠后的收费标准,可通过陕西省高速公路收费中心网站(https://jtyst.shaanxi.gov.cn/sfzx)、“陕西交通12122”微信公众号等渠道查询。

三、缴费人对收费单位不按规定标准收费的,有权拒缴,并向陕西省交通运输、财政、价格行政主管部门及纠风部门举报反映。

四、热忱欢迎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如下:

029-86402350(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029-87832121(陕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029-83576010(西安华通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0912-2212555(陕西榆林榆神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0912-2212555(陕西榆林神佳米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0912-7183014(陕西中交榆佳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0912-3700555(陕西榆林绥延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0913-7229988(陕西黄蒲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0913-6186000(中铁建陕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0917-7422706(陕西旬凤韩黄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0911-5880088(陕西葛洲坝延黄宁石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0913-3613399(陕西建工榆商高速渭南段发展有限公司)

0914-8096305(陕西丹宁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0917-5665566(陕西关环麟法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0917-5665566(中铁建陕西眉太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029-12122(陕西省高速公路收费中心)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25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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