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第一批) | ||||||||||
截至6月14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我厅的第一批1件信访件,阶段性办结1件。根据督察要求,现予以公开。 附件: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一批) | ||||||||||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 ||||||||||
(第一批 2025年6月14日) | ||||||||||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 区域 | 问题 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 属实 | 办结 目标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 处理情况 |
1 | D3SN202506040042 | 西安市蓝田县滨河大道1号蓝田新城小区旁福银高速车辆噪音扰民,举报人希望加装降噪设施。 | 陕西省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经组织该段高速公路管养单位陕西交控集团核查,福银高速蓝田至商州段于2001年11月由国家计委批准立项建设,2008年10月26日建成通车,并通过环保部门组织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蓝田新城小区由西安恒信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该公司成立于2010年1月4日,小区交房时间为2012年12月31日,蓝田新城小区位于福银高速蓝田至商州段XK1628+800-XK1629+680段右侧,距蓝商高速公路最近处约20米,影响范围长度880米。 由于高速公路建成在前,且已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落实防噪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相关规定,建筑开发单位在已建成通车的高速公路两旁建设建筑物时,应充分考虑交通噪音问题,并建设防噪设施,噪音问题应由建筑开发单位承担整改责任。 | 是 | 采取降噪措施,妥善解决蓝田新城小区噪音问题。 | 根据国家有关法规要求及核查情况,省交通运输厅将督促陕西交控集团加强与属地政府相关部门沟通,商请属地协调小区开发企业,依据住建领域相关技术规范,妥善解决蓝田新城小区噪音问题。 | 阶段性办结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