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23年第9号)、《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等级条件》及《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审批专家技术评审工作程序》(交安监发[2023]140号)、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评审有关工作的通知》(交办安监发[2024]1432号)等有关规定,省交通工程质监站组织专家对渭南交投智科工程检测有限公司申请公路工程丙级资质延续进行了技术评审,现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见下表),公示日期为2025年6月6日至6月12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检测机构的评审结果如有异议,均可以书面形式进行举报或申诉,逾期不予受理(邮寄的材料以邮戳日期为准)。为便于核查,举报材料应内容具体,注明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单位举报应加盖公章,个人举报应签署真实姓名。对于查实存在问题的企业,我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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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申请专家技术评审情况表 | ||||||||||
序号 | 申请企业 | 类型 | 申报资质/资 | 质量检测 人员情况 | 场所面积 | 设备及 场所条件 | 检测报告 | 管理体系情况 | 技术能力评价 | 专家评审意见 |
1 | 渭南交投智科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 资质延续 | 公路工程丙级 | 机构持证人数10人,其中试验检测师8人,相关专业高级职称1人,人员配备满足等级标准要求。 | 机构检测场所用房面积为 442m2,满足公路工程丙级试验检测用房面积不小于400m2的要求。 | 机构申报仪器设备共计289台/套,配置数量、精度均满足要求,各功能室布局合理,环境条件满足标准规范要求。 | 机构申请的必选参66个,可选参数37个,提供的检测报告覆盖了公路工程丙级所涉及的12个大项中所申请的66个必选参数,37个可选参,满足等级标准要求。 | 第2版质量管理体系于2024年11月20日实施,实际工作中基本能按照体系文件要求执行,提供了相关记录,管理体系运行基本有效。 | 2025年4月9日至10日开展现场技术评审,随机抽取23个参数,抽取检测人员10人,出具实操报告19份,经专家现场确认技术能力满足要求。 | 符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