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装载的2、4、5类货车,通行我省四类高速道路和第二类加收的桥隧,以及4类货车通行G65包茂高速西安至铜川公路时,在陕政函〔2019〕207号文件批准费率标准优惠10%的基础上再次进行优惠,优惠比例如下:
为了便于大家了解我省高速公路货车车(轴)型收费标准,我们计算了2-6类货车通行我省高速公路的平衡点吨位,以便大家合理规划运输行为,降低通行费支出。
平衡点吨位:车货总重高于此吨位的货车应交通行费额较计重收费额下降;车货总重等于此吨位的货车,应交通行费额较计重收费额持平;车货总重低于此吨位的货车,应交通行费较计重收费额上涨。
(一)本次差异化收费政策,我们将进行监测评估,并根据实施情况适时调整,届时将提前公告。
(二)自2020年1月1日起,除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各类通行费减免优惠政策均依托ETC系统实现,未办理ETC车辆用户、ETC单卡用户(办理了ETC卡,但未安装车载设备)不享受通行费5%优惠。建议广大车主尽快办理ETC,实现享受通行费优惠和不停车快捷服务。
附表:
陕西省高速公路货车车型费率标准
表 陕西省高速公路货车特大桥隧加收收费标准
表 西铜公路货车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