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认识当前纠风工作新形势 努力开创政风行风建设新局面
同志们:
2011年全省交通运输系统纠风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全国交通运输系统和全省纠风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回顾2010年纠风工作,安排部署2011年工作任务。刚才,陈登洲同志传达了部、省两级纠风工作会议的主要精神,这为我们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指明了方向,各单位要认真学习,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就如何做好全省交通运输系统纠风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2010年工作回顾
2010年,全省交通运输系统纠风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府和交通运输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深化治理、巩固成果、防止反弹、常抓不懈”的方针,把纠风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紧密结合,不断加大治理公路“三乱”力度,全面加强基层执法队伍建设,广泛开展文明创建活动,认真处理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交通运输行业政风行风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一)纠风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强化
作为交通运输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的责任主体,交通运输厅始终高度重视全系统纠风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要求,坚持把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作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定期召开纠风工作会议,制定下发《纠风工作要点》,纠风和政风行风建设任务分解清晰,责任落实到位。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切实履行纠风工作职责,主要领导亲自部署,明确工作任务和抓落实的具体措施,层层建立责任制,将纠风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交通运输厅作为全省治理公路“三乱”牵头单位,在省纠风办、公安厅、林业厅、农业厅的大力支持配合下,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治理公路“三乱”工作领导机制和工作体制,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初步建立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跨行业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机制,纠风工作合力进一步显现。
(二)治理公路“三乱”成果进一步巩固
交通运输系统各级纠风部门严格执行《陕西省损害群众利益行为行政责任追究试行办法》,进一步完善治理公路“三乱”监督网络和快速反应机制,充分发挥举报电话、广播、报刊、电视、互联网等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坚持限时办结,定期协调通报,实行责任追究,及时准确查处公路“三乱”行为。去年四季度,省厅牵头组织开展了治理公路“三乱”百日集中整治活动,会同省纠风办、公安、农业、林业等五部门进行了两次大规模的明察暗访,召开检查小组分析会两次,发现并查处违规行为3起,处理6人次。召开了全省治理公路“三乱”百日行动检查通报会。各市、县交通、公安、农业、林业等涉路执法单位高度重视,均制定了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了组织机构,明确了责任分工,开展了自查自纠,落实了整改措施。陕西日报、三秦都市报、西部法制报、陕西交通报等新闻媒体对集中整治活动进行了报道,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营造了良好的氛围。通过集中整治,进一步规范了涉路执法行为,提高了服务管理意识,达到了整治目的,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严格控制各类公路站点的设置,会同省纠风办等部门对拟设置的20个林业、农业检查站进行了实地考察,否决1个设站申请。规范收费站点设置,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站2个。
(三)畅通绿色通道,惠农利民政策进一步落实
严格执行国家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新政策,认真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完善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紧急通知》的精神,进一步明确享受绿色通道优惠政策车辆的界限。各收费站加大培训力度,提高一线收费人员对“绿色通道”政策的认知和执行能力,开通“绿色通道”专用道口,设置专用指路标志和政策公示牌,印制宣传材料,向社会公布“绿色通道”的有关政策和监督电话。针对在界定货车装载容积、重量以及果品类型区分方面出现的特殊情况,均采取灵活的办法快速处理,缩短了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查验和通过收费站的时间,提高了通行效率,全年共减免通行费2.89亿元,减免330万车次。厅纠风办与省高速公路收费管理中心加强对“绿色通道”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了部分二级公路收费站点执行政策不到位的问题。顺利完成静态秤推广应用及改造工作,积极稳妥推进高速公路货车全计重收费工作,减少了收缴矛盾,确保“绿色通道”畅通。
(四)交通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
加大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力度,重点开展法律法规、执法程序、法律文书应用、职业道德的学习教育,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严格执法人员准入,对新增加的执法人员严格按照年龄在35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的条件选用,且必须经过岗前培训并考试合格,才能进入执法岗位。严明执法纪律,组织全省7000余名路政执法人员认真学习《交通行政执法风纪》等五个交通行政执法规范,并在政务公开栏目及网站上对《交通行政执法规范》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促进文明规范执法。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制定了《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行政执法检查管理规定》等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对交通行政执法证件实行审验制度,对未经年审或审验不合格的,取消行政执法资格。严格执行《陕西省交通厅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着力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在道路运政和治超执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方面作了有益的探索,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超限运输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治理公路超限运输办法》,组织开展了治理超限运输“春雷行动”。加强超限运输源头监管,制定下发了《加强道路货运源头治超工作的实施意见》,有效遏制了源头超限装载行为,避免以罚代卸,收费放行现象出现。制定《陕西省大件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办法》,完善简化大件运输审批程序,增加大件运输许可工作的透明度,为承运人创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办事环境。
(五)文明服务水平和行业形象进一步提升
以“服务人民、奉献社会”为宗旨,继续深化五大服务品牌建设,不断创新建设标准、挖掘品牌内涵,规范微笑服务的每一个细节。有针对性地提高服务意识、优化服务质量,坚持抓路况、抓环境、抓服务,在干线公路推行精细化养护、规范化管理、标准化服务三化品牌建设,营造畅、洁、绿、美、安的交通环境,提升了文明公路的水平。开展星级服务区评定,引进现代酒店管理模式,改进和优化服务区文明建设。坚持纠建并举,开展以文明优质服务为主要内容的创建活动,建成省级文明单位10个、文明路453公里、文明收费站10个、文明治超站10个、文明汽车站5个,有力地推动了行风建设。
(六)专项治理成效明显,行业风气进一步好转
开展以厉行节约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治理活动。继续深化治理“小金库”活动,对属于治理范围的1个行政机关,2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差额拨款单位,13个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进行了自查工作回头看,覆盖面达100%,未发现违规违纪问题。严格控制公款出国出境,规范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压缩公务接待费用支出,严查利用公款请客送礼。开展“两严一清理”活动,严格执行会议审批程序,从严控制会议数量,会期和规模,压缩会议材料,并对会议地点严格核查;严格文件管理,切实纠正滥发文件,文件过多的问题;坚决清理各类简报信息。开展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清理摸底工作,历时3个月,对厅机关15个处(室)、下属13个事业单位,以及9个交通行业协会2010年已举办和拟举办的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进行清理摸底,2010年举办的高速公路开工典礼、通车仪式等重大活动均按照程序报省政府审批,没有发现违规行为。
(七)维护群众利益的工作进一步加强
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始终把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作为纠风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检验纠风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通过《秦风热线》栏目、聘请行风监督员、举报电话等多种形式,畅通群众利益诉求渠道,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认真查找政风行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解决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坚决纠正工程建设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拖欠工程建设征地拆迁补偿款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严格责任追究,要求施工单位向业主提交杜绝拖欠民工工资的承诺,并在每期支付报表中扣除当期支付金额的2%,作为施工单位按期支付民工工资的保证金。对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施工企业,按照《陕西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给予信用扣分。在农村公路建设中坚持“一事一议”,杜绝强行集资或摊派建设资金等加重农民负担的行为。
在肯定纠风工作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当前纠风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加大纠治力度与违纪违规典型案件时有发生并存;二是群众期望值高与公路“三乱”问题短期内难以根治并存;三是治理工作难度加大与治理成果脆弱并存;四是集中专项治理与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短期难以解决并存;五是执法能力和水平提升与基层执法人员综合素质有待提高并存。
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一是收费公路管理方面,主要集中在部分社会公众对这一政策长期性的质疑,对收费标准过高、收费站过多、通行效率不高、收费公路债务不清晰、超期收费现象不满意。二是涉路涉车执法行为不规范,一些执法人员素质不高,依法行政意识不强,趋利执法、以罚代管问题突出,个别执法人员乱收滥罚,以权谋私,严重损害群众利益。三是投诉举报的查处力度和责任追究的力度还有待提高,有的问题发现不及时、处理不严格、追究不到位。四是治理公路“三乱”五部门组织协调机制还不成熟,有待进一步完善。这些问题的存在,充分说明纠风工作与人民群众的期望和要求仍然有很大差距,纠风工作依然任重道远。
二、2011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1年,全省交通运输系统纠风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牢固树立“发展现代交通,奉献一流服务”的理念,加强和改进政风行风建设,着力提升行业服务水平,严格规范执法行为,着力解决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为顺利实施交通运输“十二五”规划,促进交通运输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一)落实“绿色通道”政策,确保优先便捷通行
认真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完善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紧急通知》(交公路发〔2010〕715号)精神,确保所有收费公路全面落实对整车合法装载鲜活农产品车辆提供专用通道优先便捷通行,并免收车辆通行费的政策。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检测管理,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查验货物,全面提高检测和通行效率,严防假冒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骗逃车辆通行费。对于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存在超限等违法行为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处理,不得长时间滞留车辆。
(二)加强执法队伍监管,严格规范执法行为
一是认真落实《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规定》,以执法证件的发放和管理为手段,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加强执法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提高文明执法和依法行政的素质和能力。二是全面推进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合理限定行政处罚裁量幅度,从制度层面预防执法权力滥用。三是认真贯彻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规定》,加强执法监督,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四是贯彻落实《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规范设站和治超执法行为,强化货物运输源头监管,统一超限运输处罚标准,严格超限运输车辆卸载监管,杜绝以罚代卸,以收费代监管等行为。五是严格规范水上执法行为,海事系统要继续深化执法人员收受“好处费”专项治理,巩固治理成果,防止出现新的不正之风。
(三)规范收费公路管理,着力解决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
一是对公路超期收费等不合理收费开展专项清理。严格按照《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坚决撤销违规设置、收费期满、不符合规定间距要求的公路收费站点。开展收费公路债务情况、通行费收支情况、收费公路站点设置和收费标准执行情况等的调查,为开展专项清理工作打好基础。二是要加强收费公路运营监管,把“安全、便捷、舒适”出行的要求贯穿于收费公路通行费征收、养护、服务和路政管理等经营管理行为之中,提升服务水平,为司乘人员提供优质服务。三是落实政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坚持收费站六公开,即收费站点要统一规范地向社会公开收费站名称、审批机关、收费单位、收费标准、收费起止年限和监督电话等内容。
(四)坚决纠正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进一步规范征地拆迁行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发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坚持先安置、后拆迁,按照规定的征收范围、补偿标准和征收程序,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做到依法征收,公平补偿。坚决纠正超范围超规模征地,改变土地用途,降低征地补偿标准,截留、挪用、克扣补偿资金等问题。严肃查处先拆迁后补偿和违规拆迁、暗箱操作、徇私舞弊等问题,坚决制止强制征地拆迁。完善农民工用工和工资支付管理制度,加强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对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施工企业,按照信用管理有关规定在市场准入、招投标等方面予以制裁。在农村公路建设中,坚决防止和纠正违反“一事一议”原则强行集资或摊派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等加重农民负担的行为。加强对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的监管,坚决纠正和查处截留、挤占、挪用、骗取建设资金问题,确保专款专用。
(五)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坚决防止和纠正不正之风
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要带头落实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的各项规定,身体力行,模范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一是深化“小金库”专项治理,对自查自纠“零申报”或群众有反映的单位进行重点检查,完善相关制度,建立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巩固治理成果。二是深化开展清理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工作,严格审批程序,加强经费监管,规范领导干部行为,坚决查处违规举办活动、领导干部违规出席、滥用财政资金、向企业和群众摊派费用等行为。三是开展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公务车辆编制管理制度,重点纠正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和违规换车、借车、摊派款项购车、豪华装饰及公车私用。四是坚决查处以培训考察等名义变相利用公款出国出境旅游,公款大吃大喝、游山玩水、请客送礼和进行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等问题。集中整治领导干部收送礼品卡、购物卡的问题。
(六)抓好基层交通运输部门和“窗口”单位的行风建设
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多发生在基层,群众感受最深,反映最强烈。抓好基层单位和队伍行风建设,对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树立党和政府的良好形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以公路收费站、高速公路服务区、汽车站、治超站、政务大厅等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窗口”单位为行风建设的重点,以各类文明创建活动为载体,推进交通运输系统行风建设。要着重开展文明单位、文明路等五项文明创建活动,深化“温馨驿站”、“情满车厢,舒心旅途”等五项服务品牌建设。推进高速公路服务区、收费站、汽车站等三项星级创建工作。通过创建活动达到转变服务观念,提升服务技能,优化服务环境,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质量的目标,着力打造一批文明服务示范窗口和一批文明执法标兵单位。
要继续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正确认识和客观分析评议结果,发现问题,改进工作。要积极参与秦风热线活动,认真稳妥地处理群众投诉及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切实提高办理群众投诉的效率和质量,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交通运输行业。
三、做好2011年纠风工作的几点要求
2011年交通运输系统纠风工作任务繁重、形势严峻,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必须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切实把以人为本、关注民生贯彻到纠风工作中去,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确保各项纠风工作任务落实。
(一)深化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做好纠风工作的责任感
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上强调,要切实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彻落实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这对新形势下纠风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交通运输系统各级纠风部门和领导干部要深刻认识和理解交通运输的服务属性,坚持把以人为本、关注民生作为交通运输纠风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公仆意识、服务意识,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理解、支持和参与交通运输发展的主动性、积极性。要牢固树立管理就是服务的意识,端正工作态度,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认真解决交通运输发展和干部队伍中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多干打基础、利长远、惠民生的好事实事,自觉做好“三个服务”。
(二)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
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坚持党组(党委)统一领导,行政领导主抓,相关职能机构各负其责,纠风办事机构协调和监督检查,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积极抓好纠风工作。各单位主要领导要经常过问纠风工作,定期研究纠风工作的重大问题。分管领导要经常听取工作汇报,切实加强具体指导,主动协调解决纠风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把纠风工作寓于交通运输服务之中,坚持解决问题与为人民群众办实事相结合、专项治理与树立行业新风相结合,切实做到“管行业”与“管行风”两手抓、两手都要硬。要认真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落实责任分工,明确责任主体,严格责任考核,以责任制的落实推动纠风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加强监督检查,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把监督检查作为推动纠风工作的重要手段,继续坚持领导干部带队上路明察暗访,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路段、重点站点的检查,进一步完善治理公路“三乱”监督网络和快速反应机制,对典型的违纪问题要严肃处理。要认真对待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重视对信访举报案件的查处,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结果。要进一步重视和发挥新闻舆论监督作用,各市交通运输局及厅直各单位要注意发现和搜集涉及本单位不正之风的线索和信息,及时准确上报,积极稳妥处理,严禁隐瞒不报、拖延处理。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严格执行《陕西省损害群众利益行为行政责任追究试行办法》,对那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要公开曝光,严肃查处,追究责任。要保持压力,巩固纠风工作的成果。
同志们,2011年是“十二五”的开局之年,交通运输工作任务十分繁重,纠风工作面临新的考验,我们一定要坚定信心、扎实工作、克服困难、积极进取,按照“以人为本、关注民生、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要求,努力在纠风工作专项治理和政风行风建设上取得明显成效,为交通运输事业的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