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城市公共交通条例》,提升公共交通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促进城市公共交通高质量发展,3月6日,宝鸡市委依法治市办、市交通运输局、市司法局举办《条例》宣贯讲座。
本次讲座邀请了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城市交通和轨道交通研究中心副主任、研究员彭虓作专题辅导。主要围绕《条例》起草的背景和过程、准确把握《条例》制定的主旨意义、关于贯彻《条例》的打算和思考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解读。讲解内容丰富、逻辑清晰、浅显易懂,对我市各有关部门完全、准确、全面贯彻落实《条例》精神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通过本次讲座,参加人员对《条例》有了更为深入且透彻的理解。
下一步,宝鸡市交通运输局将以《条例》为指导,积极协调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好相关要求。一是协调解决好城市公共交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为公共交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实保障。二是树牢公共交通优先发展理念,合理规划布局公共交通场站等设施,保障好公交用地需求,支持按照规定实施综合开发。三是落实好补贴政策,积极争取各项补贴补偿。四是保障好公交优先通行,合理设置公交专用道、优先信号灯等并加强管理,确保公交路权优先落实落地。五是坚持以需求为导向,不断优化线网结构,创新丰富运行模式,扩大公交覆盖范围,提升运行效率,竭力保障好广大市民美好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