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振江副巡视员在省公路局机关领导干部大会上的讲话
时间:2014-06-18
来源:办公室

健全制度 规范程序
全面促进政务督查工作上台阶

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好!
    刚才宋书记传达了赵省长、江省长讲话精神,全省交通领导干部大会和省政府召开的加快公路建设会议精神,明确了今年下半年乃至“十二五”期公路交通发展目标和重要任务。刘孟林副局长为加快公路建设工作安排进行了部署,王林副局长对加强养护管理工作记性了安排部署。按照省厅和省局的要求,为了全面贯彻落实这三次重要会议精神,加强政务督促检查,夯实年度目标任务的实现。
    近年来,我局一直积极推进政务督查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距离当前形势和领导的要求还有较大的差距。下面就做好政务督查工作讲以下几点意见:
一、健全制度规范程序
    政务督促检查(以下统称政务督查)工作是促进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决策、重要工作部署贯彻落实的重要手段,是加强领导、实施有效管理的重要工作环节和工作方法。为了进一步强化执行力,提高行政效能,确保上级重要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省交通运输厅于2008年底批准设立了省公路局政务督查室,并赋予负责上级和本系统重大工作部署、重要会议决定事项落实情况的督查;负责上级和省局领导同志重要批示、交办事项落实情况的督查;负责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反映的重要问题和新闻媒体对本系统工作的批评、建议办理情况的督查;做好省交通运输厅督办的重要工作的办理落实等职责。
    (一)政务督查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建设服务型行业、效能型行业、责任型行业,推进局机关自身建设和管理创新为目标,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为重点,进一步明确政务督查的任务和职责,规范政务督查工作程序,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政务督查工作的新特点、新方法和新途径,加大政务督查工作力度,确保局党政各项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推动全省公路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政务督查遵循的原则
    政务督查工作必须围绕全省公路中心工作,按照领导授权、实事求是、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公道正派、务求落实的原则进行工作。对列入督查范围的事项,要讲时限、讲质量、讲效果,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三)政务督查的对象
    政务督查的对象为局机关各处室、办事机构,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交通(运输)局,各公路管理局,局直属各单位。
    (四)政务督查的主要内容
    1、上级党政机关、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关于公路工作重要决策及工作部署;
    2、上级党政机关转来的批示件、查办件的落实;
    3、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转交省局的人大代表建议、意见及政协委员提案的督促办理;
    4、全省公路工作会议,局党政联席会、局务会、专题会议决定的事项;
    5、公路交通系统各单位上报的重要请示事项的落实情况;
    6、社会各界关注的公路焦点、热点等问题的督查;
    7、报刊、广播、电视及内部刊物等新闻媒体对公路工作批评建议的督促办理;
    8、局领导批办、交办的需要督查的其他事项。
    (五)政务督查工作运行程序
    政务督查工作要遵循呈批立项、登记交办、承接办理、跟踪督办、结果反馈、情况通报、立卷归档等程序。
    1、呈批立项
    局政务督查室根据督查工作安排,对需要督查的事项,提出督查建议,按照工作职责填写《陕西省公路局政务工作督查通知单》,报局领导审批同意后立项督查。
    2、登记交办
    对于每件督查事项,督查人员均应将收发件日期、领导批示、主要内容、承办单位、责任人及办复时限等内容进行登记。并通过电话、督查事项通知单、召开督办会议等形式向被承办单位下达政务督查事项,明确办理内容和时间要求;需要两个以上单位承办的,指定主办单位。
    3、承接办理
    承办单位收到《陕西省公路局政务工作督查通知单》后,应按照督查要求,严格按时限、保质量办理、办结,书面报告办理情况。承办单位上报材料要实事求是、内容全面、重点突出、简明扼要,并由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尽快落实。承办单位如认为督查事项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应立即退回局政务督查室并说明理由,不得自行转送其他单位或部门办理。凡注明办理时限的,必须如期办结;未注明办理时限的,应在一个月内报告办理结果;对有特殊要求的事项,要特事特办,及时报告查办结果。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期办结的,主办部门要及时向来文单位说明情况,并报局政务督查室备案。
    4、跟踪督办
    督查事项下达后,局政务督查室应采取调研、明察暗访、组织协调、跟踪检查、实地督查、电话、发函等形式进行督查,做到重要事项,重点督查;紧急事项,跟踪督查;一般事项,定期督查。对工作落实或办理进展缓慢的单位,以电话或督查催办单等形式进行催办。如遇重要情况不能按时办结的,要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对经两次催办仍不能办结且不能说明原因的,以《陕西省公路局政务督查通报》予以通报批评。对紧急事项要及时催办,办理时限长的事项要定期催办,掌握进度。对督查中发现需要多个职能部门合作才能解决的工作,对办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协调,必要时请有关领导出面协调。
    5、结果反馈
    督查事项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结,承办单位要形成专题报告,并将办理结果呈报分管领导,在规定时间内将办理结果向局政务督查室反馈。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延时查办,承办单位必须及时报告原因和进展情况。
    6、情况通报
    办理情况反馈后,对符合要求的,局政务督查室经分管领导审阅后,及时向上级机关或领导报结;对不符合要求的,要责成承办单位限期补充完善或重新办理。局政务督查室根据承办单位办理情况,定期以政务督查通报形式,向承办单位和局领导通报督查事项办理情况。实行政务督查结果与各单位工作绩效相挂钩,作为各单位年度目标管理考核重要内容予以考评,对督办事项办理不力或经两次催办仍未办结且不能说明原因的,除以《陕西省公路局政务督查通报》予以通报、年终考评扣分外,情节严重的,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 
    7、立卷归档
    督查事项办结后,局政务督查室对经审理符合办理要求的督查事项予以核销,并按照公文处理的规范要求,整理成卷后,定期移交档案室保存和管理。
二、近期督办的重点工作
    根据省局全年重点工作的安排部署以及近期召开的相关专题会议,为了全面做好今年的各项工作,促进年度目标任务实现,近期重点督办以下九方面工作:
    (一)2011年公路建设年度目标考核任务工作。
    由综合计划处牵头,质量安全处、农村公路处配合,提出完成2011年度农村公路3000公里、路网改造工程600公里建设任务的具体意见建议。11月底前完成。
    (二)桥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落实工作
    由公路养护处负责,完成桥梁安全隐患排查情况报告并上报省厅,提出存在安全隐患桥梁的处置意见和采取加强监管的措施,包括重载大流量区域运营桥梁的安全管护措施。启动建立51座特殊结构桥梁强化养护管理规范的工作机制。切实建立桥梁养护管理“六级责任人”制度,适时召开桥梁工程师现场培训会议。9月底前完成。
    (三)进一步提升管理水平,基础平台建设工作
    1、由公路检测中心牵头,公路养护处、综合计划处、路政管理处、科技信息处配合,完善养护管理、路产维护、统计信息“三位一体”的桥梁、路面管理系统。
    2、由路网调度中心负责,整合防汛、公路保畅、突发事件应急等多项预案,建立健全规范有序的应急工作流程、相关要求和运行机制,形成省局公路应急救援预案;组建全省统一指挥、统一行动、训练有素的应急救援队伍。2012年3月底前完成。
    (四)提升养护生产能力的工作
    1、由工会牵头,公路养护处、党委办公室配合,组织在全省开展以全面落实质量管理体系为重点的公路养护生产劳动竞赛。12月底前完成。
    2、由公路养护处负责,在全省10市推广养护管理日常巡查系统,配备日常养护巡查车,初步建立日常养护巡查系统,实现重点线路上养护巡查的规范有效运行;研究拟定县段管理扁平化改革试点指导意见,推进各市开展关于县段日常保养市场化、小修养护集约化及县段管理扁平化改革试点工作。12月底前完成。
    (五)局机关预算管理工作
    由资金管理处负责,结合普通公路投融资政策,研究并争取出台切块资金管理办法,加强干线公路养护资金管理;制定机关预算管理暂行规定和干线公路养护专项资金的管理办法,组织编制2011年财务决算执行情况分析报告及2012年机关经费预算。12月底前完成。
    (六)局属企业改革工作
    由局企改办负责,按照以资产为纽带,以产权为核心,实施有效的、彻底的事企分离为目标要求,完成公路企业集团公司构建,基本建立规范的现代企业法人制。提出企业改革的整体指导意见,形成集团公司下的各企业自身改革发展的方案。12月底前完成。
    (七)210国道西乡(古城)至镇巴二级公路改建示范工程建设工作
    1、由质量安全处负责,通过有效管理创建示范工程,实现设计、管理、工程实体示范。探索路网改造工程项目“六位一体”质量保证体系的规范运行机制,制定路网项目“六位一体”质量保证体系在组织架构、分工责任、制度规定、运行机制4方面的指导意见,重点形成路网改建项目行业监管和设计监控管理办法。探索山区公路改建工程在设计上体现“绿色、低碳、环保”理念的具体措施。12月底前完成。
    2、由资金管理处负责,制定路网改建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强化资金管理,确保省补资金及时到位,确保工程顺利实施。12月底前完成。
    (八)推进G108国道改造示范工程前期工作
    1、由综合计划处负责,根据交通运输部下发的实施方案和方案设计审查会议纪要,进一步对我省国道108改造示范工程方案设计进行补充完善,9月底前完成并上报省厅。
    2、由质量安全处负责,根据交通运输部下发的实施方案和方案设计审查会议纪要,负责对示范改建工程项目进行设计统筹和指导,制订设计指导意见,9月底前完成。督促各市尽快开展改建项目初步设计工作, 10月底完成。
    3、由公路养护处负责,根据交通运输部下发的实施方案和方案设计审查会议纪要,结合我省示范路创建的成功经验,对大中修工程、预防性养护、路网结构改造、综合管理服务等养护工程,按照示范工程“五个提高”的要求,分2012、2013两个年度编制具体实施方案,需列入2012年计划实施的项目组织开展并完成施工图设计工作。10月底完成。
    (九)公路技校有关事宜
    由局企改革办牵头,后勤服务中心、人事处、资金管理处、审计处配合,摸清公路技校基本情况、办学经历、人员结构、财产资金等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提出以长久稳定为主的改革方案以及解决当前问题的措施。12月底前完成。
三、政务督查工作要求
    (一)局政务督查室要提高综合分析能力,善于领会领导的思想观点和工作思路,把握大局。善于研究分析矛盾,把握本质,找到规律,提高分析预见和判断能力;
    (二)局政务督查室要提高组织协调能力,积极主动做好政务督查所涉及到的各部门、各层次、各方面的协调工作,营造搞好政务督查的工作氛围;
    (三)局政务督查室要提高调查研究能力,培养深厚的文字功底,积极开展督查调研,提出有价值的可供领导决策参考的情况和意见;
    (四)承办督查事项的单位要遵循“马上办理,限时办结”的原则,严格按时限、保质量办理、办结,书面报告办理情况。承办单位上报材料要实事求是、内容全面、重点突出、简明扼要。对于情况复杂,牵涉面广、工作量大,规定时限内难以办结的事项,要及时反馈工作进展情况;
    (五)承办单位对交办的督查事项要认真办理,对敷衍推诿,或反馈的信息、上报的处理结果内容严重失实,情节恶劣,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追究单位负责人及有关人员的责任;
    (六)局政务督查室对纳入督查范围的事项,定期通报各承办单位的办理进度、工作质量、落实效果等情况。被通报批评三次以上的承办单位,年终考评将取消评优资格。
同志们,今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政务督查工作要紧盯全省公路工作会议确定的任务目标,积极行动,全力以赴,以实际效果为标准,推动局党政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以落实责任为核心,促进各项工作的顺利进展;以全新的发展理念、饱满的工作热情、良好的精神风貌,推进我省公路事业跨上新台阶而努力!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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