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2026年水路运输及辅助业核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6-02-03
来源:陕西省水路交通事业发展中心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交通运输局,省水路交通事业发展中心:

为加强我省水路运输市场秩序与服务质量监管,全面掌握行业发展情况,依据《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等法规和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6年水路运输及其辅助业核查工作的通知》(交办水函〔2026〕119号)要求,结合我省水运发展实际,现将核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对象

截至202612月31日,取得经营资格或已备案的国内水路运输及其辅助业务经营者(包括国内水路运输、船舶管理、船舶代理、水路旅客运输代理、水路货物运输代理业务经营者)、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者经营的船舶。

二、核查内容

国内水路运输、船舶管理业务经营者的经营资质保持情况,以及营运船舶的营运资格保持情况;国内船舶代理、水路旅客运输代理、水路货物运输代理业务经营者备案情况;外商投资国内水路运输企业情况;上次核查以来经营者及其经营、管理的船舶生产经营状况,以及是否存在违法违规经营问题,经营、管理的船舶是否发生过较大及以上水上交通事故;经营者对行业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

三、工作步骤

(一)经营者自查阶段(1月30日—3月10日)

水路运输经营者要对照核查内容开展全面自查,填写《国内水路运输(辅助业)经营者2026年度核查报告书》并准备有关印证资料,经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后,于2026年3月10日前提交至市交通运输局(一式两份,个体工商户不涉及加盖公章),电子版同时报送。

(二)现场核查阶段(3月10日—5月15日)

市交通运输局要组成核查组,对经营者提交的核查报告等资料进行审核,并开展现场核查。资料审核重点审核材料的规范性、完整性、有效性以及各项数据的准确性,对存在问题的要及时退回,并督促重新上报。现场核查采取实地查看、查阅资料、询问相关人员等方式,重点核查经营资质、营运资格、人员配备、生产经营状况及安全管理情况。地市应于2026年5月15日前完成核查工作,并将辖区核查工作总结(包括年度核查工作开展情况、工作成效、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等内容,有关数据较上一年变化率超5%的应说明原因)、核查报告书和相关附件书面报送至省水路交通事业发展中心(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345845258@qq.com)。

(三)总结分析阶段(5月15日—5月25日)

省厅将适时组织对各地市开展核查工作情况进行现场督导检查和抽查,重点关注核查工作开展进度与质量、水路客运企业的核查质量和未参与核查的企业、个体船舶数量,发现有不符合要求的,及时提出整改要求,督促限期整改。

省水路交通事业发展中心要加强对各地市核查工作的督促指导,确保核查工作有序开展。要对各地市上报核查情况进行审核汇总和研究分析,形成全省核查工作总结,于5月25日前报厅。

(四)整改反馈阶段

对于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包括核查开始前已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尚在整改期或整改到期尚未复查处理的)的经营者,市交通运输局应依法依规及时处理,并于2026年8月30日前将整改结果反馈至省厅(抄送省水路交通事业发展中心)。

四、工作要求

(一)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要按照《2026年水路运输及其辅助业核查工作依据及流程》(附件1-3),认真组织开展好年度核查工作,通过多种渠道加强宣传,严格遵守各项纪律,对在核查中知悉的经营者商业和个人信息应当妥善保存。

(二)强化组织协调和重点领域核查

市交通运输局要主动协调本级行政审批局准确填报相关信息(附件8、附件9,附件10仅安康填报),将水运业核查工作与部省水运政务数据共享工作同步进行,确保数据更新及时有效。要重点针对水路运输经营者海务机务管理人员配备情况、船舶是否存在违规“挂靠”等情况深入开展核查。

(三)加强信息共享

市交通运输局要加强与相关机构的信息共享。在核查过程中,就辖区内企业的经营资质保持情况通报相关综合执法机构。对发生过较大及以上水上交通事故并承担对等以上责任的企业,可会同相关综合执法机构重点核查,督促企业进一步强化安全管理。

(四)强化结果应用

市交通运输局要督促未通过年度核查的企业和船舶限期整改,整改期结束后仍不符合要求的,依法依规注销经营资质。对未实际履行船舶安全管理责任、接受船舶违规“挂靠”的企业,要依法依规查处,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其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整改期间,要督促企业采取有效措施保障运输安全。

年度核查有关流程及填报文件电子版可在“陕西省水路交通事业发展中心门户网站”下载。

联系人:厅海事港航处       电话:029-88869196

省水路交通中心张艳萍   电话:029-87316281

附件:1.2026年水路运输及其辅助业核查工作依据及流程

2.国内水路运输(辅助业)经营者2026年度核查报告书

3. 《国内水路运输(辅助业)经营者2026年度核查报告书》填写说明

4.   市经营者情况汇总表

5.   市所属营运船舶情况汇总表

6.   2026年度核查情况汇总表

7.   市外商投资国内水路运输企业汇总表

8.   市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信息表

9.   市国内船舶营业运输证信息表

10.   市港口经营许可证信息表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26年1月30日

  

附件1.WPS

附件2.DOC

附件2的附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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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8.xls

附件9.xls

附件10.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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