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水路交通事业发展中心关于第三批注销“检验超期和异常”船舶检验证书的公告
时间:2025-11-12
来源:陕西省水路交通事业发展中心

按照《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关于通报“船检证书超期和异常”船舶信息的通知》《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限期开展超期和异常船舶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陕交函〔2025〕1242号)文件要求,结合各地市交通主管部门审核上报数据,陕西省水路交通事业发展中心现对汉中市等辖区已拆解、灭失、报废或证书失效的“陕南郑渡004号”共245艘“检验超期和异常”船舶注销予以公告(详见附件),其中汉中市辖区130艘,安康市辖区97艘,西安市辖区18艘。公告期满后,陕西省水路交通事业发展中心将按照交通运输部海事局相关要求对此类船舶检验证书予以注销。

相关船舶所有人或经营人如对公告内容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向陕西省水路交通事业发展中心书面提出申请。

公告时间:2025年11月12日至2025年11月16日。

联系人:胡海斌        联系电话:029-87349851

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药王洞18号

附件:第三批拟注销“检验超期和异常”船舶名单

陕西省水路交通事业发展中心

2025年11月 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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