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关于通报“船检证书超期和异常”船舶信息的通知》《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限期开展超期和异常船舶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陕交函〔2025〕1242号)文件要求,陕西省水路交通事业发展中心对相关船舶信息进行排查,现对已拆解、灭失、报废或证书失效的“和顺1号(汉中)”等76艘“检验超期和异常”船舶注销予以公告(详见附件)。公告期满后,省水路交通中心将按照交通运输部海事局相关要求对此类船舶检验证书予以注销。
相关船舶所有人或经营人如对公告内容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向陕西省水路交通事业发展中心书面提出申请。
公告时间:2025年11月10日至2025年11月14日。
联系人:胡海斌
联系电话:029-87349851
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药王洞18号
附件:拟注销“检验超期和异常”船舶名单
陕西省水路交通事业发展中心
2025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