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告知承诺方式申请公路工程乙级监理资质,陕西省交通运输厅于2024年9月12日作出准予该企业取得公路工程乙级监理资质的行政许可决定。根据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监理资质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2年第12号)及《关于做好<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工作的通知》(交办公路函〔2022〕674号)要求,“许可机关以告知承诺方式做出许可决定后,要通过线上线下结合方式,在3个月内组织对申请人承诺事项进行检查”,2024年12月6日,我厅在检查中发现该公司高级职称、注册监理工程师等人员及设备等重要条件不满足有关资质标准要求,按照程序经整改复查,该公司仍未达到资质标准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及《公路水运工程监理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我厅拟撤销该公司已取得的公路工程乙级监理资质,且该公司在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路工程乙级监理资质。
现将撤销行政许可决定进行公示,公示日期为2024年12月25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公示期内,对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如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进行反映(邮寄的材料以邮戳日期为准)。反映材料应注明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单位应加盖公章,个人应签署真实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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