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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高速公路网连霍高速(G30)西安至宝鸡改扩建工程路基桥涵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中标单位公示

来源:厅建设管理处 发布时间:2010-09-30 18:52:05 点击量:17502
 
    国家高速公路网连霍高速(G30)西安至宝鸡改扩建工程路基桥涵施工共4个标段(B-C07至B-C10标段),施工监理共1个总监办(B-JZ01标段)、1个中心试验室(B-S01标段)、6个驻地办(B-JC02至B-JC07标段)进行招标。项目法人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组织完成了评标工作,确定了中标单位。现将中标单位公示如下:
施工标段(B-C07B-C10标段)
标段
中标单位
预期中标价(元)
B-C07
中铁十五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254,420,451
B-C08
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340,799,389
B-C09
中国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320,786,202
B-C10
中铁二十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328,280,054
施工监理(B-JZ01、B-S01、B-JC02至B-JC07标段)
标段
中标单位
预期中标价(元)
B-JZ01总监办
陕西高速公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9,943,850.00
B-S01中心试验室
陕西高速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有限公司
12,021,337.00
B-JC02驻地办
陕西海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089,000.00
B-JC03驻地办
潍坊市华潍公路工程监理处
6,726,200.00
B-JC04驻地办
北京华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5,310,960.00
B-JC05驻地办
陕西兴通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5,333,600.00
B-JC06驻地办
广东翔飞公路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5,327,088.00
B-JC07驻地办
武汉市公路工程咨询监理公司
3,154,800.00
    以上中标结果接受社会监督,本次招标活动的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告持有异议的,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处提出。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说明与招标活动的利害关系。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有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异议信函的日期以收到之日邮戳为准。我厅将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令2004年第11号)认真处理。公告期满无异议,上述公告单位将作为正式中标人。
投诉电话:029-88455057 
二〇〇九年六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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