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对抗震抢险救灾车辆免缴通行费的紧急通知
时间:2013-07-24
来源:陕西省高速公路收费管理中心
   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省高速集团、省交通集团、宝汉公司,省高速公路收费管理中心,陕西西铜公司、陕西金秀公司、西安华通公司、榆林榆神公司:

20137月22日7时45分,甘肃省定西市岷县、漳县交界发生强烈地震,为支持有关方面做好抗灾救灾工作,确保抗震抢险救灾物资迅速运往灾区,按照交通运输应急管理有关规定,现就赴甘肃地震灾区抗震抢险救灾车辆减免通行费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自7月22日起,抗震救灾期间,连霍高速西安至宝鸡至牛背、宝汉高速宝鸡至陇关、福银高速西安至陕甘界所有收费站对各地有关方面组织的向灾区运送抢险救灾物资、抢险救灾人员、转运伤员的车辆以及赴甘执行抢险任务的医疗用车、特种车辆和其他救灾车辆免缴通行费,并结合现有“绿色通道”等专用收费车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快速、优先通行。

抗震抢险救灾车辆核验原则依据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开具的有效证明或通行证件,特殊情况,收费站做好记录,予以免费通行。恢复正常收费时间省厅另行发文通知。

二、各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应加强值班工作,严肃工作纪律,做好收费公路运行秩序管理和应急准备,提高应急响应和处置能力。主动配合公安交警、路政等执法机构做好交通秩序维护,确保通往灾区的公路全线畅通,重点保证收费站和服务区道口通畅,特别是陈仓、陇关和长武主线收费站要增加工作人员,开足收费车道,确保车辆安全快速通行。高速公路服务区和收费站应为抗震抢险救灾车辆和人员提供工作便利,优先提供加油和餐饮服务,保证开水供应,做好各项后勤服务保障。西安绕城高速公路等相关路段应设置临时性指路标志,引导抢险救灾车辆驶往灾区方向。

三、各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应加强对所辖道路、桥梁、隧道以及边坡等结构物的安全检查和监测,发现隐患及时处理,确保道路安全畅通。陕西交通服务热线(029-12122)要重点做好入甘高速公路运行监控工作,及时发布高速公路运行信息,积极为抢险救灾车辆提供出行信息服务。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13年7月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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