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财政局、交通运输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电子票据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24〕62号)、《财政部关于启用〈收费公路通行费财政票据(电子)〉的通知》(财综〔2020〕12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陕财办综〔2021〕34号)有关要求,决定启用陕西省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票据(电子)。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发文之日起,正式启用陕西省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票据(电子)(票据式样见附件)。该票适用于车辆行驶政府还贷一级公路缴纳的车辆通行费,编码按照《陕西省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实施方案》规定的编码规则编制,票据代码为619702。
二、财政电子票据和纸质票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收费公路管理单位要做好通行费票据电子化改革政策宣传,规范财政票据管理,提升收费服务水平。
三、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票据(电子)的使用、管理、核销、归档等按照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在启用陕西省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电子票据工作中,如遇到新情况新问题,请及时向省级有关部门反馈。
附件:陕西省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票据(电子)式样
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25年9月2日
附件
陕西省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票据(电子)式样
1.票面要素。包括:财政票据名称、财政票据监制章、票据代码、票据号码、交款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交款人(单位或个人)、校验码、开票日期、二维码、项目名称、数量/单位、金额(元)、金额合计(大写)/(小写)、备注、其他信息、收款单位(章)、复核人、收款人等。
2.字体字号。标题为汉仪中楷,20.04像素(px),居中;正文字体为汉仪楷体,10像素(px)。
3.规格大小。票据尺寸:718×480像素(px),每英寸96像素(px)。换算成打印尺寸为:190mm×127mm。
4.颜色、套章等要求。文字和表格颜色:棕色;在标题正中位置套财政票据监制章(正红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