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陕西省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的要求编制。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陕西省高速公路收费中心网站查阅或下载。
一、基本情况
2020年,省高速公路收费中心在陕西省交通运输厅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多措并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最大限度地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和省交通运输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省高速公路收费中心2020年共发布政务动态信息167条,全年网站访问量达78391次。通过“陕西12122”、“陕西交通12122”、“陕西ETC”微信公众号公开政务信息1076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省高速公路收费中心共受理依申请公开0件。
四、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2020年未发生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收费情况
2020年没有对政府公路信息公开申请收取任何费用。
六、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2020年虽然中心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全面性和及时性、便民性上还有差距,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两个方面加以改进:一是加大工作力度。重点推进与人民群众利益关系密切事项的公开,确保人民群众知情权,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的积极作用。二是规范工作流程。加强对公开信息的梳理,夯实工作责任,多措并举抓好信息公开工作,提高信息公开的及时性,为公众提供便捷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