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2018年“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发表日期:2018-10-12 00: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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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交通运输局省公路局,省运管局、省海事局、厅质监站厅办公室、建设处、运输处、安监处:

为加强交通运输行业诚信教育和诚信文化建设深入推进“信用交通省”创建工作,营造交通运输行业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交办政研函〔2018〕1503号)要求,我厅拟在全省交通运输行业开展“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现将《2018年“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联系人:侯  静  联系电话(传真):029-88869028

电子邮箱:113924074@1qq.com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18年10月10日



“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方案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以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省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我省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和宣传工作提升全行业诚实守信意识,营造行业“守信者荣、失信者耻、无信者忧”的良好氛围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诚信建设重要论述,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导向聚焦“诚信建设万里行”活动,加强行业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人群的诚信宣传采取线上宣传和线下宣传相结合、正面宣传和反面曝光相结合的宣传方式,引导从业企业和从业人员加强诚信自律为实现交通运输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交通强国提供有力支撑。

二、活动时间

2018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

三、工作安排

(一)开展“诚信建设交通行”活动

在厅门户网站开设“信用交通”专栏多层次、多角度、全方位展示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成果,刊发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开展信用体系建设和“信用交通宣传月”的新闻稿件宣传交通运输信用政策标准、“双公示”信息、联合奖惩、诚信典型、失信案例、“信用交通省”创建成效等内容。各单位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和当地主要媒体开展“诚信建设交通行”活动。

(二)开展“信用交通在身边”活动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行业协会要充分利用车、船、路、港、站等场所向交通运输企业和从业人员宣贯中省社会信用系统建设政策文件和交通运输信用相关政策要求,广泛宣传交通运输行业诚信典型事迹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采取各种形式普及市场诚信理念、规则意识和契约精神,引导企业和从业人员把诚实守信作为共同的价值取向、行为规范和追求目标营造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的良好氛围。鼓励企业加强自身诚信建设完善内部诚信管理规范和流程。

(三)开展“交通青年诚信行”活动

通过有针对性地开展信用知识专题讲座、诚信文化作品创意比赛、主题社会实践等活动培育交通运输行业青年诚信意识、信用理念,引导青年将诚实守信内化为精神追求外化为自觉行动,积极助力信用交通建设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将青年志愿者的信用行为记入信用档案,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对诚实守信青年进行正向激励

(四)开展“政务诚信看交通”活动

深入开展交通运输部门公务员诚信、守法和道德教育加强信用知识学习,提升信用意识依法向社会公开交通运输部门的信用政策法规和标准规范、执法过程中产生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政务失信记录,以及其他应向社会公开的信用信息加强在政府采购、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招标投标等领域的政务诚信建设,及时向社会公开有关信用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任务分工。省厅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活动的统筹、规划和督促工作省公路局、省运管局、省海事局,厅建设处、运输处、安监处分别指导本领域信用宣传工作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按照要求认真落实,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及时报送进展情况。

(二)抓好宣传重点把握工作节奏。各单位要结合“信用交通省”创建和“诚信兴商宣传月”等活动准确掌握各自信用建设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抓好信用体系建设宣传重点集中开展相关宣传工作,合理安排、科学策划突出针对性、时效性和可操作性。

(三)强化监督检查注重工作实效。省厅将在活动期间加强对“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的指导和监督各单位认真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推动“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取得预期成效并于11月2日前将活动总结报省厅政策法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