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招标条件
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为提升高速公路服务水平,拟分批实施2016年高速公路交通标志优化工程,该工程已列入交通集团养护计划,建设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本次招标项目法人为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项目执行机构为项目所在路段运营管理单位。现对第二批高速公路交通标志优化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具备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第二批高速公路交通标志优化工程涉及交通集团所辖神府高速公路,S204杨陈公路,包茂高速公路靖边至陕蒙界段、延靖段,榆商高速公路榆绥段,青银高速公路吴靖段、靖王段,青兰高速公路陕西段,共8条运营公路。主要工程内容为:拆除、增设标志1303块,标志换膜11172平米,标志移位15处,拆除标志205处等,建安费约为1400万元,
2.2计划工期
第二批高速公路交通标志优化工程计划于2017年3月1日进场,2017年4月30日完工(暂定),共61日历天,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2.3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设置1个施工监理标段,负责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2016年第二批高速公路交通标志优化工程施工监理任务,估算监理服务费24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满足下述各项资质及业绩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1)资质要求。具备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2016年)累计完成2条及以上高速公路新建或养护工程施工监理任务;累计完成合同金额不小于100万元。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
将被否决投标。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标法。
5.最高限价
本次招标投标最高限价为240904元,计价单位为人民币元。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具备条件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1月16日至2017年1月20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1002室(地址:西安市唐延路6号),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2月4日下午15:00时,投标人应于当日9:00时至15:00时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西安市中江酒店(地址:唐兴路21号,丈八路与唐兴路交汇处东北角),详见大厅公告。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以现金或银行保函形式提交投标担保,投标担保金额为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的,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投标现金担保或银行保函在招标结束后全部退还,退还投标现金担保时,一并退还利息。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三秦都市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陕西省采购与招标网(http:// www.sntba.com)、陕西省公路局网站 (http://jtyst.shaanxi.gov.cn/glj)、招标人网站(http:// )上发布。招标文件补遗书将以电子版形式发布在招标人网站上,敬请留意。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
地 址:西安市唐延路6号
邮 编:710075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话(传真):(029)888695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