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汉宁高速公路养护路基和交安工程招标公告
时间:2015-03-18
来源:市场监管处

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汉宁分公司(以下称项目执行机构)将实施汉宁高速公路边坡防护工程,现对工程施工进行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项目业主为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汉宁分公司,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资金已全部落实,凡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潜在投标人均可购买招标文件,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  标段划分详见下表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资质和业绩达到下表要求,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表

2.2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2.3  投标人应具有企业营业执照,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并经年审有效。

3  投标保证金要求

3.1投标人应提交相应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元)。

3.2投标保证金为现金担保形式,在2015年4月7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之前汇至招标人指定帐号(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否则视为无效担保。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3月19日至2015年3月2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 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汉中市经济开发区南区汉宁分公司工程养护科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加盖单位公章)。

4.2招标文件(含图纸)每标段售价1000元,图纸10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招标人不提供本项目工程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位置等资料。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4月8日10:00 时,投标人应于当日8:00时至10:00 时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西安市凤城三路东段198号唐朝酒店指定会议室(详见大厅公告)。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开标时间为2015年4月7日10:00 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www.sntba.com(陕西省采购与招标网与陕西省招标投标协会网)

www.sxsglj.cn (陕西公路信息网)

 (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网)

三秦都市报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项目执行机构:  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汉宁分公司  

地    址:     汉中市经济开发区南区汉宁分公司工程养护科 

邮政编码:             723102            

电    话:            0916-5366705         

传    真:           0916-5366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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