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汉宁高速公路2015年养护机电工程已列入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2015年养护投资计划,项目执行机构为 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汉宁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1宁强治超站迁移工程:购置、安装4套静态称,购置及安装4条检车车道的机电设备,新建4条检测车道,新建轻型结构大棚484平方米。项目投资约350万。
2.2汉宁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工程:宁强立交、龙亭、洋县、上元观4个收费站8条ETC车道改造施工。项目投资约300万。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满足下述各项资质及业绩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财务能力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每个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只能对其中一个组别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在同一组别中通过资格预审申请人数量不大于该组别的标段数量。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法 按照类别进行评审。
5.1 请申请人于 2015年 3月19日至 2015年 3月 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 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汉中市经济开发区南区汉宁分公司工程养护科(203室)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参加多个类别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组别的资格预审文件,并对每个组别单独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6.1 递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3月31日10:00 时,投标人应于当日8:00时至10:00 时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西安市凤城三路东段198号唐朝酒店指定会议室(详见大厅公告)。
6.2 截至资格预审文件发售截止时间,每组申请人数量不足20家时,招标人将延长资审文件发售时间或重新组织资格预审。
6.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4 申请人需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同时每一个组提交伍万元的资格预审保证金。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www.sntba.com(陕西省采购与招标网与陕西省招标投标协会网)
jtyst.shaanxi.gov.cn/glj (陕西公路信息网)
(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网)
三秦都市报 上发布。
项目执行机构: 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汉宁分公司
地 址: 汉中市经济开发区南区汉宁分公司工程养护科
邮政编码: 723102
电 话: 0916-5366705
传 真: 0916-5366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