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244陕甘界至凤翔二级公路改建工程全线绿化工程施工招标,项目法人陕西省宝鸡公路管理局委托陕西国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于2016年12月20日完成了招标工作,现将第一、二、三名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日):
一、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标价
标段 |
中标候选人排序 |
中标单位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1标段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陕西林苑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5866528.51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陕西柯瑄生态建设有限公司 |
5863172.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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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
陕西明辉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5858340.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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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标段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陕西永恒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
5645565.02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陕西天木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
5662256.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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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
陕西山宇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 |
5637206.83 |
(中标候选人承诺主要人员信息、中标候选人填报项目业绩、被否决的投标人的被否决原因及依据见附件)
以上中标结果接受社会监督,中标候选人主要业绩及相关信息已在陕西省公路局(http://jtyst.shaanxi.gov.cn/glj)宝鸡市交通运输局网(http://www.bjsjtj.gov.cn)、陕西采购与招标网(网址:www.sntba.com)公示,本次招标活动的投标人或与本次招标活动有关的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示持有异议的,请于公示发布之日起7天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对答复不满意的请于公示发布之日起10天内以书面形式向陕西省公路局监察室、宝鸡市交通运输局监察室、陕西省宝鸡公路管理局监察室进行投诉。投诉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和有效联系方式,说明与本次招标活动的利害关系、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投诉不予受理。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投诉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由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投诉信函的日期以收到之日邮戳为准。我们将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令2004年第11号)认真处理。公示期满无异议,上述公示第一中标候选人将作为正式中标人。
附件:中标候选人承诺主要人员信息、中标候选人填报项目业绩、被否决的投标人的被否决原因及依据
监督部门:
陕西省公路局 监督电话: 029-88408510
宝鸡公路管理局监察室 监督电话: 0917- 3304730
宝鸡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室 监督电话: 0917- 38063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