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108国道韦庄至蒲城公路改建工程(蒲城段)已由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108国道韦庄至蒲城公路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陕发改基础〔2017〕1748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陕西省公路局以《关于108国道韦庄至蒲城公路改建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陕公路函〔2018〕216号)批准。项目业主为蒲城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中省补助和地方政府自筹。招标人为蒲城县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交通公路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08国道韦庄至蒲城公路改建工程,路线起于澄城县韦庄镇以北醍醐村,与既有108国道相接,终点位于蒲城县紫荆街道办代家村,与108国道蒲城过境段相接,全长36.81公里,其中完全利用孙镇过境段1.78公里,建设里程35.03公里。建安投资约6.055亿元。全线采用一级公路技术标准,其中临皋村至东陈段(K7+890~K18+175)设计速度采用60公里/小时,其余路段设计速度采用80公里/小时;全线整体式路基宽度采用25.5米,分离式路基宽度采用2×12.75米,新建桥梁与路基同宽。新建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其余主要技术指标执行《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101-2014)。
108国道韦庄至蒲城公路改建工程(蒲城段),路线起点(K8+563)位于蒲城县永丰镇,路线全长28.248公里。建安投资约4.559亿元,项目计划施工工期730日历天。
2.2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
本项目施工招标设2个标段,施工监理招标设1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及主要工程内容如下:
标段 |
桩号 |
路线长度 |
主要工作内容 |
预估预算 (万元) |
DL |
K8+563~K36+811.721 |
28.248㎞ |
桩号范围内路基、路面、防护、排水及桥涵工程 |
42470 |
JA |
K8+563~K36+811.721 |
28.248㎞ |
桩号范围内交通安全设施工程 |
2980 |
JL |
K8+563~K36+811.721 |
28.248㎞ |
施工招标范围内所有施工监理服务、交竣工及缺陷责任期监理服务 |
85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DL标要求所有投标人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JA标要求所有投标人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1)DL标:要求所有投标人近5年(2013年7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累计完成一级及以上公路路基工程和公路路面工程各不少于35公里的施工业绩,且同时要求完成过至少1座大桥的施工业绩;(2)JA标:要求所有投标人近5年(2013年7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累计完成一级及以上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不少于35公里的施工业绩。
3.2施工监理标段:JL标要求所有投标人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要求所有投标人近5年(2013年7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累计完成一级及以上公路路基工程和公路路面工程各不少于35公里的施工监理业绩,且同时要求完成过至少1座大桥的施工监理业绩。
注:以上投标人均要求年审合格、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监理单位除外),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相应工程施工或施工监理的能力。以上业绩要求均以交工时间为准,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按单幅计算。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或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互为关联企业施工与监理单位不得同时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或中标,若出现上述情况,保留施工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或中标资格),取消监理第一中标候选人推荐资格(或中标资格)。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3.5 每个投标人只能对招标人同期公告一个标段提出投标申请。
3.6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向的投标人请于2018年8月22日至2018年8月26日,每日9:00时至11:00时,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不休),经办人持本人身份证、法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单位介绍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监理标除外)等原件及上述资料彩色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公章),到招标代理机构处陕西省西安市科技二路65号清华科技园D座27楼陕西交通公路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招标办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00元,图纸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项目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各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13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陕西省西安市科技二路65号清华科技园D座26楼会议室。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省公路局网站》(jtyst.shaanxi.gov.cn/glj)、《陕西采购与招标公共服务平台》《陕西采购与招标网》(www.sntba.cn)上发布。
注:招标人在蒲城县人民政府网站上(www.pucheng.gov.cn)上公示项目概况、资格条件要求、评标办法、招标人联系方式。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蒲城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蒲城县延安路东段
联 系 人:倪工
电 话:0913-7200904
代理机构:陕西交通公路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二路65号
联 系 人:田工
电 话:029-88603907
日 期:2018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