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招标项目宁强县青木川至陕川界公路水毁修复及附属设施工程已由陕西省公路局《关于103省道青木川至陕川界公路改建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陕西公路函〔2016〕306号文)和汉中市交通运输局《关于103省道青木川至陕川界公路改建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汉市交发〔2016〕70号文)以及汉中市交通运输局《关于下达2016年部分公路建设投资计划的通知》(汉市交发〔2016〕22号)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宁强县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博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省补助资金及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水毁修复及附属设施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该项目路线起于103省道宁强县青木川镇韩家垭村,向西南基本沿旧路改建,至青木川镇政府离开旧路设新线,经魏家砭至南河墙后与旧路相接,止于青木川镇与四川青川县姚渡镇交界处,与四川境410省道相接,路线全长8.391公里。本次仅对该路段水毁修复及附属设施工程进行招标,本次招标工程项目投资约369.3万元。
全线采用二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按60公里/小时,一般路基宽度10米,新建桥涵设计汽车荷载采用公路-Ⅰ级,设计洪水频率中桥1/100;小桥、涵洞1/50,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10g。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招标范围:挖方滑坡路段护坡、挡墙,原挡墙修复加固、边坡刷坡排危土石方、旧涵加固,改河,交通安全设施及路侧及弃土场绿化工程等。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设一个施工标段。
3.1本招标项目要求申请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绿化工程)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还应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近五年内(2013年至今)完成过至少一个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施工,且累计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近三年企业资信及财务状况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招标项目申请人如同时具有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可承担本项目中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若无此资质,申请人须将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分包给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分包单位。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提出投标申请,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理低价法评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15日至11月21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在陕西博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西安市南二环西段108号紫竹大厦A座21楼)持: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彩色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公章)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 每份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5.1 本工程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且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06日9:00时整,投标人应当于当日9:00时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西安市友谊西路陕西公务员大厦,具体地点见酒店大厅公告。
5.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三秦都市报》、《陕西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sntba.com) 、《陕西省公路局》(http://jtyst.shaanxi.gov.cn/glj)上同时发布。
招 标 人:宁强县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博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宁强县民主街36号 地 址:西安市南二环西段108号紫竹大厦A座21楼
邮 编:724400 邮 编:710065
联 系 人:虞 工 联 系 人:吴 工
电 话:0916-4223300 电 话:029-85733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