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蒲城县孙镇至龙阳公路工程和大荔县城至蒲城龙阳公路工程(蒲城段)已由渭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蒲城县孙镇至龙阳公路改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渭发改审批〔2016〕47号)和《关于大荔县城至蒲城龙阳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渭发改审批〔2017〕1号)批准立项,由陕西省公路局以《关于蒲城县孙镇至龙阳公路工程一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陕公路函〔2016〕850号)和《关于大荔县城至蒲城龙阳公路施工图设计的批复》(陕公路函〔2017〕361号)批准建设,该项目业主单位为蒲城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中省补助及市、县自筹,政府投入的财政资金不足部分,由社会力量筹措,县政府按合同支付本息。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蒲城县交通运输局(下称招标人)委托陕西交通公路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对本项目“建养一体化”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⑴ 项目概况:本项目蒲城县孙镇至龙阳公路工程和大荔县城至蒲城龙阳公路工程(蒲城段)采取政府购买普通公路建设养护服务的方式,向社会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中标人,由中标人承担本项目总承包施工及交工验收后5年(含2年缺陷责任期和3年养护期)的养护服务工作。
蒲城县孙镇至龙阳公路工程:起点位于蒲城县孙镇南接将军大道(规划G108),终点位于龙阳镇东接蒲大路,路线全长21.539公里(已扣除断链长度0.315公里)。支线起点位于龙阳镇北侧接主线K19+943.919,终点AK0+935.688位于小寨村接蒲大路,路线全长0.936公里。总里程22.475公里。全线按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60km/h,路基宽度12米。桥涵设计荷载采用公路-I级。其余技术指标均符合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的规定值。本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约13234万元,计划施工工期12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大荔县城至蒲城龙阳公路工程(蒲城段):起点位于大荔县南黄村接G108,终点K21+027.887位于龙阳镇南街道十字路口接S313,路线全长20.935公里(已扣除断链长度93.199米)。本次招标蒲城段起讫桩号K11+367~K21+027.887,路线长度9.661公里,全线按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60km/h,路基宽度12米。桥涵设计荷载全部采用公路-I级,其余技术指标均符合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的规定值。本项目蒲城段建筑安装工程费约7950万元,计划施工工期9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⑵ 招标范围:以上两个项目本次“建养一体化”招标设1个标段,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蒲城县孙镇至龙阳公路工程和大荔县城至蒲城龙阳公路工程(蒲城段)“建养一体化”服务单位,主要工作内容为:项目总承包施工(含路基、路面、防护、排水、桥涵、绿化及交通工程等)及交工验收后5年(含2年缺陷责任期和3年养护期)的养护服务工作。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要求所有申请人需具备:①独立法人资格,年检合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相应的施工业绩、财务状况和履约能力;②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③具有公路养护工程三类甲级或三类乙级资质(外省企业需持公路养护施工从业资质的入陕许可证);④近三年(2014年-2016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年资产负债率均不大于75%,年营业收入均不低于3000万元,投融资能力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需提供银行存款证明材料或银行授信额度证明材料);⑤近三年(2014年1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止)累计完成二级及以上公路路基工程和公路路面工程(全幅)各不少于50km的施工业绩(以交工时间为准)。
3.2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人可以由联合体牵头人和一名联合体成员两家组成,一个单位只允许参与一个联合体进行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持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联合体成员必须持有公路养护工程三类甲级或三类乙级资质。
若为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上述3.1资格要求联合体任何一方均须满足第①项要求,联合体牵头人须独立满足第②、④、⑤、⑥项要求,联合体成员须独立满足第③项要求。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不可同时对本项目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否则均按废标处理。互为关联企业施工与监理单位不得同时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或中标,若出现上述情况,保留施工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或中标资格),取消监理第一中标候选人推荐资格(或中标资格)。
注:本项目采取工程量清单确定单价及总价合同,交工验收后5年的养护服务费由社会力量自行报价,报价应能够满足普通公路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要求。本项目服务费用包括建设期服务费用和养护期服务费用两部分,支付引进服务绩效考核创新机制,根据服务绩效考核结果按比例进行支付。对于建设资金和不能按期支付建设、养护服务费用的,由合同双方按照合同条款有关规定,确定延期支付期限和利息。本项目有关费用支付事宜执行蒲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协调解决孙镇至龙阳公路及大荔县城至蒲城龙阳公路建设有关问题的专题会议纪要》文件精神(本文件随同资格预审文件一起发送给各投标申请人)。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2017年 9 月 9 日至 9 月 13 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30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不休),经办人(联合体牵头人)持本人身份证、法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介绍信(联合体牵头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联合体各方)、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联合体各方)、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联合体各方)等原件及上述资料彩色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公章),到招标代理机构处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二路65号清华科技园2号楼D座27层陕西交通公路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招标办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00元,售后不退。
5.3 至发售资格预审文件的截止时间,若出售资格预审文件数量不足3家,招标人将重新组织资格预审。
6.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 9 月 20 日11时00分,申请人应于当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00分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到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二路65号清华科技园2号楼D座26层陕西交通公路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会议室。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至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若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数量不足3家,招标人将重新组织资格预审。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陕西公路信息网》(jtyst.shaanxi.gov.cn/glj)、《陕西采购与招标网》(www.sntba.com)及《西北信息报》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蒲城县交通运输局 代理机构:陕西交通公路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 址:蒲城县延安路东段 地 址: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二路65号
联系人:倪 工 联 系 人:田工
电 话:0913-7200904 电 话:029-88603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