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11国道泾阳县城过境公路改建工程施工监理招标评标办法(综合评标法)
211国道泾阳县城过境公路改建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招标阶段内容公开如下:
一、项目概况、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要求、招标人联系方式
项目概况、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要求、招标人联系方式等内容详见《211国道泾阳县城过境公路改建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招标公告》,该公告2016年10月9日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www.sntba.com)、陕西公路信息网(jtyst.shaanxi.gov.cn/glj)、《咸阳交通运输网》(www.xyjtj.gov.cn)及《三秦都市报》上发布。
二、评标办法
1.1 为规范本工程施工监理评标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2001年第12号令)、《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部2006年第5号令)及《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工程招标文件,制订本评标办法。
1.2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1.3 评标活动应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评标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和投标人串通,不得泄露与评标活动有关的情况,不得索贿受贿,不得参加可能影响公正评标的任何活动。评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干扰评标工作,不得采用行贿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评标。
1.4 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标法
2.1 评标委员会组成
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设立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评标专家共同组成,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标专家人数不得少于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开始工作之前应由评标委员会推举产生一名主任评标委员,负责协调、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开展评标工作。
2.2 评标委员会职责
(1)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资格审查;
(2)确定评审需澄清、核实的内容;
(3)进行商务、技术和财务的详细评审;
(4)综合评分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5)建议是否重新招标;
(6)完成书面评标报告提交招标人。
3.1 评标准备
评标委员会开始评标工作之前,必须首先认真研读招标文件;招标人应当向评标委员会提供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和评标所需的其他重要信息与数据,协助评标委员会了解和熟悉招标工程的如下内容:
(1)招标项目的工程规模、标准和工程特点;
(2)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
(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与评标有关的内容。
3.2 评审程序
(1)初步评审;
(2)资格审查;
(3)详细评审;
(4)投标文件的澄清;
(5)综合评分;
(6)财务评审;
(7)推荐中标候选人;
(8)编写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才能参加下一阶段评审。通过初步评审的主要条件: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编制,字迹清晰可辨;
(2)投标文件(正本)按招标文件规定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未使用签名章代替;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时限和要求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4)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书、公证书;
(5)监理服务期、工程质量目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6)投标人未以他人名义投标、未与他人串通投标、未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以及未弄虚作假;
(7)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他条件。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作为废标处理。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资格审查要求,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人员、试验、检测设备、财务能力、履约情况等进行评审,判定其是否满足资格审查要求。
投标文件任一项条件不满足招标文件审查要求的,作废标处理。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从合同条款、监理能力、管理水平及投标人以往监理业绩及履约信誉等方面进行详细评审,并对商务文件、技术建议书、财务建议书分别评审打分,满分100分;技术、商务、财务分值分别为60分、30分、10分。
6.1 合同条款响应性评审
投标人通过合同条款响应性评审的主要条件:
(1)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2)投标人未增加招标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3)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计量、支付办法;
(4)投标人未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提出异议;
(5)投标人对合同条款没有重大偏离;
(6)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作为废标处理。
6.2 技术评审
技术评审主要内容和分值范围如下(具体赋分见附表):
(1)监理大纲(或监理方案)和措施 40分;
(2)对本工程重点、难点分析 10分;
(3)对本工程的建议 10分。
6.3 商务评审
主要内容和分值范围如下(具体赋分见附表):
(1)监理人员及机构设置 10分;
(2)监理设施和设备 8分;
(3)监理业绩与信誉 12分。
6.4 财务评审
在评标委员会完成对投标人的商务文件和技术建议书的评审后,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由评标委员会拆封投标人的财务建议书信封,只有通过前述初步评审、资格审查、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才能进入财务评审。
6.4.1 投标人通过财务建议书初步评审的主要条件:
(1)财务建议书按招标文件规定签字、盖章齐全,填报了投标价;
(2)招标人给定投标控制价上限,投标人所报的监理服务费在招标人给定的投标控制价上限以内;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作为废标处理。
6.4.2 算术性修正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报价按下列原则进行算术性修正: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当监理服务费计费额、监理服务费基价、监理服务费基准价计算错误时,按正确的数额或系数修正,当监理服务费计算错误时,按填报的浮动幅度值修正;
(3)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修正后总价超出招标人给定的投标控制价上限或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6.4.3 计算评标基准价
通过财务评审的报价为有效报价。当有效报价大于等于5家时,评标基准价为所有有效报价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报价大于小于5家时,直接计算算术平均值。
6.4.4 计算财务得分
当投标人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满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1.5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1分,中间值按比例内插,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用公式表示如下:
式中:F1——投标人财务得分;
F——财务得分所占的百分比权重,F = 10;
D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
D——评标基准价。
若D1≥D,则E = 1.5;若D1 < D,则E = 1。财务得分最低为0分。
(1)除按本办法规定的重大偏差外,投标文件存在的其他问题应视为细微偏差。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招标人可书面通知投标人澄清或说明其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或要求补充相应资料或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对此投标人不得拒绝,否则,作废标处理,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2)有关澄清、说明和补正的要求和回答均以书面形式进行,但招标人和投标人均不得因此而提出改变招标文件或投标文件实质内容的要求。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主动澄清、说明和补正。
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等于技术评分、商务评分之和。
9.推荐中标候选人
根据综合得分由高至低排序,每个监理合同段推荐得分最高者为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审定评标结果后,向招标人提交书面报告。评标报告应如实记载下列内容:
10.1 评标委员会的成员名单
10.2 开标记录情况
10.3 符合要求的投标人情况
10.4 评标采用的标准、评标办法
10.5 投标人排序
10.6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
10.7 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0.8 附件
附件1 施工监理招标评标办法
附件2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附件3 开标记录表
附件4 初步评审表
附件5 合同条款响应性评审表
附件6 技术评审、商务评审评分表
附件7 技术、商务评分汇总表
附件8 财务初步评审表
附件9 财务评审评分表
附件10 综合评分汇总表
附件11 投标人评分排序表
附件12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
附表:
技术、商务评审评分标准
分值构成 |
分值 |
评审内容 |
|
技 术 评 审 |
监理大纲(或监理方法)和措施 |
40分 |
(1)监理大纲内容齐全、程序规范、措施得力,计划合理,且能针对本工程特点者得35-40分; (2)监理工作内容齐全,程序规范,但措施及计划安排一般者得29-34分; (3)监理工作内容基本齐全、程序基本规范、措施及计划安排基本合理,得24-28分。 |
对本工程重点、难点分析 |
10分 |
由评委根据各投标单位对本工程重点、难点分析响应程度进行比较,合理得9-10分,较合理得7-8分,一般得6-7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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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本工程建议 |
10分 |
由评委根据各投标单位对本工程的建议响应程度进行比较,合理得9-10分,较合理得7-8分,一般得6-7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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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 务 评 审 |
监理人员及机构设置 |
10分 |
拟担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备选人满足最低要求得6分,每增加1个一级及以上公路监理业绩加0.5分,最高加2分,加满为止;年龄55岁以下加1分;学历>本科加1分 |
监理设施 和设备 |
8分 |
拟配置设备基本满足工程要求得4.8分,每增加一套关键性有效仪器设备,得0.2分,累计最高加至3.2分,加满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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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业绩 与信誉 |
12分 |
业绩(7分):业绩满足本项目基本要求得4.2分,每增加1个一级及以上公路监理业绩加0.7分,最高加2.8分,加满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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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5分):由评委根据各投标单位的信誉情况进行比较,满足本项目基本要求得3分,信誉表现良好得4分,信誉表现优秀得5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