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招标条件
211国道泾阳县城过境公路改建工程(项目名称)已由《陕西省公路局关于211国道泾阳过境公路改建工程施工图设计和预算的批复》(陕公路函[2016]54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泾阳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源为省补和地方自筹,招标人为泾阳县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龙寰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监理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该项目路线全长8.35公里,路基宽度23米,为一级公路。路线起于西咸北环线泾阳立交连接线出口与G211国道交接处,沿旧路向南经宝丰寺转盘,再向西经县城北环路、西环路、吉元大街,继续向南沿原208省道跨越泾河,止于县道高太公路交叉处。
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3米;设计洪水频率1/100;新建桥涵设计汽车荷载采用公路-I级,地震动峰值加速度0.15g;其余各项技术指标执行《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
2.2招标范围
本次施工监理招标设1个标段(JL标段),招标范围为本工程路基、路面类、桥梁类、绿化及交安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内全部工作内容的监理服务。
2.3工期:监理标段服务期19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2011年至今年成功完成不少于2条一级及以上公路改建或新建工程监理任务,监理里程累计达到30公里(全幅),且监理2011年至今成功完成2座一级及以上公路改建或新建大桥长度800米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满足本项目需要,并符合资格后审强制性条件。
3.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的监理及施工单位不允许同时中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监理单位自动放弃中标。
4、评标方法
本项目施工监理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标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兴趣的投标人于2016年10月10日至2016年10月14日每日上午8:00至12:00,14:00至18:00(北京时间,下同),在陕西龙寰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持①介绍信②经办人身份证③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由单位法人亲笔签字,不得使用签名章、印章)④法人营业执照副本⑤企业资质证书副本⑥基本开户许可证。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和彩色复印件各一套,复印件加盖单位行政公章并装订成册,原件审核后退还,复印件留存。
5.2 招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1000元,图纸人民币300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1月8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陕西省西安市含光路鸿业大酒店。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www.sntba.com)、《三秦都市报》、《陕西公路信息网》(jtyst.shaanxi.gov.cn/glj)及《咸阳交通运输网》(www.xyjtj.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泾阳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泾阳县泾干大街301号
邮政编码:713700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29-36222148
传 真:029-36218026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龙寰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西安市太白南路181号西部电子社区A座A区501室
邮政编码:710065
联 系 人:李云鹏、胡夏冰
电 话:029-88228899-661
传 真:029-88225678
邮 箱:SXLHZB0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