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省道凤凰镇过境公路改建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时间:2016-10-09
来源:市场监管处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315省道凤凰镇过境公路改建工程根据陕西省公路局《315省道凤凰镇过境公路改建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陕公路函【2016496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招标人为柞水县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315省道凤凰镇过境公路改建工程起点位于凤镇金凤村,终点位于凤凰古镇交警大队附近,全长5.537公里,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全线采用二级公路技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采用60公里/小时,路基宽10m,桥梁净宽采用9m,两侧各设1.5m人行道,汽车荷载用公路-I, 计划工期十个月。

2.2 招标范围:本次施工招标范围为K210+000K215+399.947段的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交叉工程、公路设施及预埋管线工程等施工图设计的全部内容。

2.3 项目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项目(K210+000K215+399.947)。

2.4工程规模:主要工程量有:路基挖方0.909km³,路基填方86.67 km³,防护工程44.20 km³,排水工程1.26km³,路面工程52.625k㎡,桥梁418m/3座,涵洞12道。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的企业。2013年度至今该企业完成2项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且公路路线长度累计不少于40km的相关施工项目。2013年度至今该企业完成2项公路桥梁工程且长度累计不少于300m的桥梁施工项目。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具有投资控股或全资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项目提出投标申请,否则按废标处理。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20161010日至20161014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7时,在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1号华融大厦B141403室招标办公室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外省企业须持《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信息登记表》、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加盖申请单位公章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1000.00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61020900分,申请人应于当日900分前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至西安市含光北路鸿业大酒店。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三秦都市报》、《陕西省公路局网站》(jtyst.shaanxi.gov.cn/glj)、《陕西采购与招标网》(www.sntba.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柞水县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址:柞水县三道井西路1        地 址: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1号华融大厦B14

邮政编码:       711400             邮政编码:     710000     

联 系 人:       刘股长             联 系 人:      杨万青   

    话:       0914-4323065       电    话:   15229547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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