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招标项目210国道洛川过境公路工程(项目名称)已由《陕西省公路局关于210国道洛川过境公路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陕公路函[2013]14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延安市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省补和地方自筹,招标人为延安市公路建设工程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华鼎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1项目概况
(1)该项目路线全长6.652公里,路线起于洛川县城区以南约2.2公里国道210石家庄大桥南侧约160米处,向东跨越黒木沟,经黒木沟与304省道相交,继续向东设线经作善村,然后转向北沿塬边缘布线,经安民村、后子头西村,在后子头村超限站南约200米处与210国道相接。
(2)全线采用二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为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12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采用公路-I级,设计洪水频率:大中桥1/100,小桥涵及路基1/50,其余技术指标都按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B B01-2003)执行。根据路基施工进展情况,现在进行路面工程招标,计划总投资14170万元,项目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K0+000~K6+653段路面工程施工及监理,施工标分为1个类别1个组别1个标段,施工监理标分为1个标段(含中心试验室)。本次招标施工工期为6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1)施工标段划分:
类别 |
组别 |
施工标段 |
起讫桩号 |
路线长度(公里) |
主要工作内容 |
计划工期(月) |
路面类 |
1组 |
LM |
K0+000~K6+653 |
6.652 |
路面工程 |
6个月 |
(2)监理标段划分:一个标段:LMJ标,对应的施工标段为LM。本次招标的监理标段服务期7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1施工标段申请人资格要求
本次施工路面类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近5年内2011年(含)至今至少完成二条二级及以上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含基层、底基层)工程,且累计里程不少于30km (全幅)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监理标段申请人资格要求
本次监理招标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近5年内2011年(含)至今至少完成两条二级及以上公路路面工程监理任务,且累计里程不少于30km(全幅),并在人员、设备、财务能力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服务能力。
3.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若存在上述关系的企业参与投标的,招标人只接受购买文件较早的单位投标。
3.5若施工、监理第一推荐中标候选人为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则推荐其施工中标资格。
3.6申请人应向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时提供由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本次资格预审施工采用合格制、施工监理采用强制性条件审查法。
5.1凡有意向的投标申请人,请于2016年6月27日至2016年7月1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由经办人持本人身份证、法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单位介绍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开户许可证、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施工)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地点为陕西省延安市百米大道原交通运输局五楼510室(以上所携带的资料均为原件及两份加盖公章彩色影印件)。
5.2 施工资格预审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1000元,监理资格预审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7月11日12:00,申请人应于当日9:00至12:00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至陕西省延安市百米大道原交通运输局五楼510室。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www.sntba.com)、《三秦都市报》、陕西公路信息网(jtyst.shaanxi.gov.cn/glj)上发布。
招 标 人:延安市公路建设工程管理处
地 址:延安市百米大道
联 系 人:高先生
电 话:13992178202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华鼎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 西安市碑林区含光北路2号1B2幢1单元11301室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 话:029-68769788
传 真:029-68769771
注:(1)资格预审公告及文件中所有复印件均指原件的彩色影印件;
(2)资格预审公告及文件中提到的货币单位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人民币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