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省道(211国道)旬阳至小河公路改建工程施工环境保护监理招标公告
时间:2015-10-09
来源:市场监管处

1.招标条件

102省道(211国道)旬阳至小河公路改建工程由陕西省发改委《关于102省道旬阳至小河公路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陕发改基础[2011]2398号文)、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102省道(211国道)旬阳至小河公路改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陕交函[2013] 954号文) 省公路局以《关于102省道旬阳至小河二级公路施工图批复》(陕公路函﹝2014﹞746号)批准建设该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和环境保护报告由陕西省水土保持局《关于102省道旬阳至小河公路改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陕水报函【2014】140号)和安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省道102旬阳至小河段公路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安环函【2011】204号)予以批复。现拟对本项目环境保护监理工作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监理(以下简称“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资格后审的方式。

根据《陕西省交通运输厅转发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全面深化交通运输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的通知》(陕交函[2015]232号)文件精神,本项目建设管理模式采用发包人自管模式,发包人统一负责项目全部建设管理工作和监理工作,项目执行机构为102省道(211国道)旬阳至小河公路改建工程建设指挥部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02省道(211国道)旬阳至小河公路改建工程,路线起于旬阳县城接102省道K214+000处(旬河大桥东岸桥头)与316国道平面交叉,大部分段落沿省道102布线,向北经白柳镇、甘溪镇、赵湾镇至小河镇,止于包茂高速小河立交出口接102省道K145+400处,全长60.246公里。

全线采用二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10米,其中几段由于地质灾害或拆迁量大等因素,平面指标、路基宽度适当进行调整:K27+650~K30+480长2.83公里,为大岭水库段,路基宽度7.5米;K32+565~K32+880段长315米,为经过胡家庄街道,路基宽度8.5米;ƒK39+800~K49+380段长9.58公里,为赵湾电站库区段,路基宽度8.5米。新建桥涵设计汽车荷载采用公路-Ⅱ级;隧道建筑限界净宽10米,净高5米;秋树坪隧道段线形半径较小,为125m需要加宽,对隧道断面进行加宽,建筑限界净宽采用12.00m,高度5.0m。洞内路面设计荷载采用公路—Ⅱ级。其他各项主要技术指标执行《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03)。

全线新建隧道5028米/8座。共设65处平面交叉,分离式立体交叉25处(与铁路交叉22处,与高速公路交叉2处,1处与等外路交叉)。

全线共设置桥梁26座,旧桥11座,修复利用698.0米/8座,加宽加固利用13.0米/1座,完全利用75米/1座,拆除重建10.64米/1座;新建桥梁15座,大桥2722.8米/11座,中桥236.8米/4座。涵洞236道。其中,石盖板涵2道,石拱涵12道,钢筋混凝土盖板涵199道,钢筋混凝土拱涵19道,钢筋混凝土圆管涵4道。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计划工期

本次对102省道(211国道)旬阳至小河公路改建工程所有工程的环境保护监理工作进行招标。计划服务期为51个月,其中施工期27个月,运营期24个月。本次招标环境保护监理为1个标段。

具体见下表:

标段

内容

工程范围

计划服务期

HJJL

环境保护监理

102省道(211国道)旬阳至小河公路改建工程的施工阶段和运营阶环境保护监理

51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应资质证书,有相关业绩及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施工能力,且与本项目的施工单位无关联关系的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各标段具体的资质及业绩要求见下:

3.1.1资质要求

标段

资  质  要  求

HJJL

独立法人资格,具有陕西省建设项目环境监理资格备案证书,且业务范围包含交通运输类。

3.1.2业绩要求

标段

业  绩  要  求

HJJL

2010年(含)以来,完成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监理不少于1个。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进行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5与本项目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存在法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参与本次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获取

4.1有兴趣的投标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彩色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和单位介绍信请于2015年109日至1014 日(节假日不休)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5时至16时 (北京时间),在下述招标代理购地址处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现金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现场踏勘和标前会议。

5.2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1月2日10 时,投标人应于当830分10时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陕西省西安市含光北路137号鸿业大酒店(具体见大堂公告)

递交投标文件时,若由法定代表人递交,需提供经公证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一份;若由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递交,则需提供经公证的授权书一份。

每个投标人只允许提交一份投标文件,提交多份投标文件的,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无效。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第11条规定提交金额为人民币5万元的投标担保。

5.5招标人将于上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同一地点公开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出席会议。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sntba.com/)、陕西省公路信息网(http://jtyst.shaanxi.gov.cn/glj/)、《各界导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旬阳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旬阳县滨江大道54号

邮    编:725700                     联 系 人:高工  

联系电话:0915-7212829               传    真:0915-7212829 

招标代理:中技国际招标公司

地 址 一:招标文件查阅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大厅标书室或者西安市碑林区竹笆市中央南苑广场6号楼10520室。

地 址 二:招标文件购买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大厅标书室

邮    编:100055

联 系 人:张璐

电    话:010-63348563/8553/8572

传    真:010-633735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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