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2016~2020年度公路养护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时间:2015-07-23
来源:市场监管处

 

1.  招标条件

根据公路定期检查结果及运营管理情况,为改善行车环境,向社会提供一流路况,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拟对所辖公路出现的病害进行处治,费用逐年列入养护投资计划,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现对2016~2020年度公路养护工程勘察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次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工程概况

本次勘察设计招标涉及的路段包括交通集团所辖榆靖、延靖、吴靖、靖王、神府、榆绥、延志吴、宜富、绕城、机场、西长、咸旬、西镇、隧道、安川、蓝商、商界、商漫、西商等19条高速公路、省道204线杨陈公路、312国道蓝小公路以及在勘察设计合同期内陆续脱离缺陷责任期的路段。内容包括交通集团2016年~2020年度计划内(含调整计划)养护工程、危桥险路专项整治工程、水毁修复工程及收费站(含立交改造)改扩建工程等,陕西省交通运输厅、交通集团专题会议另行确定勘察设计单位的抢险项目除外。公路养护工程原则上分年度实施。项目法人为交通集团,各路段运营管理单位履行项目执行机构职责。

2.1.2技术标准:高速公路,一、二级公路。

2.2  招标范围

本次勘察设计招标范围包括上述工程内容勘察设计及后续服务,主要内容包括:初步勘察设计、施工图勘察设计、概预算文件编制、设计后续服务以及工程施工招标所需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和技术规范的编制工作。如有必要,收费站(含立交改造)改扩建等重点工程还包括前期方案论证和工程可行性研究等工作内容。

2.3  勘察设计周期

2016~2020年期间公路养护工程根据审定的养护投资计划逐年实施,其勘察设计周期安排如下:

2.3.1初步设计周期: 年度养护投资计划审定后40日内提交初步设计阶段勘察设计文件并送审。

2.3.2施工图设计周期: 初步设计审查通过 30日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并送审,施工图设计评审后的修改文件,应满足招标人招标及施工需求。

2.3.3后续服务周期:从开工之日起至施工缺陷责任期结束。

2.3.4需进行前期方案论证和工程可行性研究的重点项目勘察设计周期根据需要另行确定。

2.4   标段划分

本次勘察设计招标按片区划分为2个标段,具体如下:

YHSJ-1标为陕北片区,包括榆靖、延靖、吴靖、靖王、神府、榆绥、延志吴、宜富等8条高速公路,省道204线杨陈公路以及陕北片区后续脱离缺陷责任期的路段。

YHSJ-2标为关中陕南片区,包括绕城、机场、西长、咸旬、西镇、隧道、安川、蓝商、商界、商漫、西商等11条高速公路,312国道蓝商段以及关中陕南片区后续脱离缺陷责任期的路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独立法人,具有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不小于1200万元人民币。

3.2 本次勘查设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2)工程设计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特大桥梁、特长隧道、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3)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

3.3 本次勘查设计招标要求投标人近5年(2010年~2014年)应同时具备以下业绩:

(1) 具有2条(含)以上(累计里程不小于50km)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或2条(含)以上(累计里程不小于200km)新建高速公路工程勘察设计业绩;

(2) 具有2座(含)以上高速公路收费站的新建或改扩建勘察设计业绩。

3.4 本次勘查设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5 本次勘察设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不得同时参与本次勘查设计招标。若存在上述情况的投标人,招标人只接受报名较早单位的投标。

3.7每个投标人可对2个标段投标,仅允许中1个标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7月25日至2015年7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1002室,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勘察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业绩证明材料、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按标段购买,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8月15日15:00时,投标人应于当日上午9:00时至下午15:00时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1018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以现金或银行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担保金额为人民币拾万元整(¥100000元)。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的,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担保不予退还。投标现金担保或银行保函在招标结束后全部退还,退还投标现金担保时,一并退还利息。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三秦都市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陕西省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sntba.com)、陕西省公路局网站(http://jtyst.shaanxi.gov.cn/glj)、招标人网站()上发布。招标文件补遗书将以电子版形式发布在招标人网站上,敬请留意。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

地    址:西安市唐延路6号

邮    编:710075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话(传真):029-88869579

陕西省公路局 版权所有 陕ICP备:05009021号 网站标识码:6100000013 陕公网安备 61019002000723号 地址:西安市含光路110号 邮编:710068 电话:88408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