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342麟游至蒲村公路改建工程施工交通安全设施类D组 LP-5标段(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时间:2015-06-25
来源:市场监管处

  1.招标条件

1.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G342麟游至蒲村公路改建工程已由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244国道陕甘界至凤翔公路和342国道麟游至蒲村公路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陕发改基础〔2013〕1359号)批准立项,陕西省公路局以《关于342国道麟游至蒲村镇段改建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陕公路函〔2014〕35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宝鸡市公路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正大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中省补助及地方自筹。麟蒲公路改建项目办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

本项目交通安全设施类D组 LP-5标段第一次招标于2014年8月20日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交通安全设施类D组LP-5标段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份数未达到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最低家数要求,第一次招标失败。

现拟对该项目交通安全设施类D组 LP-5标段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路线起点位于麟游县城青莲路与麟眉路过境线交叉口,后利用既有城市路向南,经栗川、峡口,穿越黑山头后向南,在永安K12+100处至麟游、岐山界,而后进入岐山县沿旧路经苜蓿河,在雪岭处翻越垭口进入曹家沟,向南经马家河、相子沟,于K24+600处偏离旧路拐向南,沿地方道路崛山路继续向南,经徐家、蒲村镇,终点位于蒲村镇西南接S107(关中环线),其中麟游县境长13.073公里,岐山县境长17.339公里,路线全长 30.412公里。

2.2 招标范围:

2.2.1本项目施工:G342麟游至蒲村公路改建工程全线交通安全设施工程。

2.2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3 计划工期:6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施工资质;近三年内企业财务状况良好,净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5%;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3%;近五年至少承担过三条二级及以上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的施工,累计施工里程50公里以上,工程质量合格。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6 月 26 日至2015年 7 月 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陕西正大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宝鸡市英达路15号万祥花园504室)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 7 月 16 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08时00分至0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西安鸿业大酒店(西安市含光北路137号,详见当日大厅公告)。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三秦都市报》、陕西采购与招标网、陕西公路信息网、宝鸡市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宝鸡市公路建设局     

地    址:宝鸡市金台区金台大道33号      

联 系 人:赵先生  

电    话:13571715099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正大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宝鸡市英达路15号

联 系 人:罗女士

电    话:18991761158            传    真:0917-8622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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