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541国道紫阳洞河至岚皋花里段公路改建工程已由陕西省发改委以《关于361国道旬阳至安康公路等6条国省干线公路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陕发改基础[2013]1693号文)、陕西省交通运输厅以《关于541国道洞河至花里段公路改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陕交函[2013]95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施工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安康公路管理局。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监理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41国道紫阳洞河至岚皋花里段公路改建工程路线起点位于安康市紫阳县洞河镇汝河桥头,接541国道紫阳汉王至洞河段公路改建工程终点,路线全长79.930公里,实际建设里程75.663公里。其中紫阳洞河至岚皋县城段路基宽度7.5米,设计速度为30km/h;岚皋县城至花里段除蔺河镇局部路段(K167+920~K171+296.712)路基宽度为10.0米外,其他路段路基宽度为8.5米,设计速度为40km/h。
本次招标范围为全线范围内路基土石方、防护及排水、路面、桥梁、隧道涵洞等工程的施工监理服务。本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设置为一级监理机构,即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简称“总监办”)。监理服务期预计为 48 个月,其中缺陷责任期 24 个月,工程施工预计开工日期为 2015 年 1 月,工期 24 个月。具体的施工监理标段划分及工作内容如下表所示:
2.投标人资格要求
凡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下表中要求的资质、业绩、财务资格,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监理能力的监理单位均可提出参加本次投标。
注:“近五年”指项目评定书或质量评定书的日期在2009年1月1日之后。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否则上述相关的投标文件将均被否决。
3.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兴趣的投标人持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章)一套于2014年11月27日至2014年12月1日,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陕西省西安市含光北路137号鸿业大酒店1907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图纸将刻录入光盘内发售),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及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有任何疑问可书面通知招标人和招标代理。
4.2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投标人须知第11条规定提交金额为人民币5万元的投标担保。
4.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递交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12月17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09:30 时至 10:00 时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陕西省西安市含光北路137号鸿业大酒店(具体见大堂公告)。
递交投标文件时,若由若法定代表人递交,需提供经公证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一份;若由若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递交,则需提供经公证的授权书一份。
每个投标人应提交一份投标文件,提交多份投标文件的,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无效。
5. 开标事宜
招标人将于上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同一地点公开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出席会议。
6.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sntba.com/)、陕西省公路信息网(http://jtyst.shaanxi.gov.cn/glj/)、《陕西工人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陕西省安康公路管理局
地 址:安康市巴山中路101号
邮 编:725000
联 系 人:李程
电 话:0915-3339898
传 真:0915-3330020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20号世纪兴源大厦8层
邮 编:430030
联 系 人:马洪坤
电 话:027-83600666-2530
传 真:027-83600777
201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