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交通脱贫攻坚督导工作安排
时间:2018-04-09
来源:农村公路处

根据《陕西省脱贫攻坚指挥部关于印发2018年脱贫攻坚春季功能是行动方案的通知》有关要求,及3月12日召开的全省交通脱贫攻坚春季攻势行动推进会会议精神,为确保按期完成年度交通脱贫攻坚各项目标任务。现将督导工作安排如下:

一、调整组织机构

调整陕西省公路局交通脱贫攻坚督导组和局领导分片包抓督导工作组,名单如下:

(一)督导组

组  长:万振江  石飞荣

副组长:刘孟林  张宇辰

成  员:张亦欣  马云祥  史罕明  陈俊丽

李庆达  金宏忠

(二)工作组

省公路局交通脱贫攻坚督导工作组调整情况详见附件。

二、准确把握年度交通脱贫攻坚任务

(一)保底性任务

全面完成2017年剩余193个未通畅建制村908公里建设任务,实现2018年底100%建制村通畅目标任务。

(二)提升性任务

建设通村通组公路23000公里,整治通村公路“油返砂”路段9000公里,全面提升交通基础设施,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

(三)年度摘帽县、退出贫困村交通脱贫任务

全面完成2018年23个摘帽县和3248个退出贫困村交通脱贫攻坚任务,其中剩余建制村通畅56个318公里,通村通组公路11000公里,通村公路“油返砂”整治4800公里。

三、督导工作重点

(一)全面完成剩余建制村通畅工程

各督导工作组要督促各市、县交通运输局对照剩余建制村通畅工程项目清单,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倒排工期、关死后门,全力加快剩余建制村通畅工程建设进度。今年剩余的193个建制村908公里建设任务必须在8月底前全部完成。同时,要督促各县(区)交通运输局要做好2018年计划退出贫困村建制村通畅工程验收工作,对于2017年底已完工的项目,必须于6月底前完成验收工作;对于2018年完工的项目,必须于10月底前完成验收工作。

(二)2018年拟退出贫困县、贫困村通畅情况排查摸底

一是督促各市、县交通运输局对照2018年计划退出的23个贫困县和3248个贫困村名单,组织专业人员逐县、逐村、逐项目进行核查,摸清底数。二是要求各县(区)交通运输局以问题为导向,对通不到位、通不彻底的贫困村,要尽快向县级人民政府汇报,制定问题清单和详细的实施方案,积极落实建设资金,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三是对由于铁路、公路等其他基础设施建设影响造成“通返不通”,并且短时间内难以恢复的贫困村,要求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尽快与扶贫部门沟通,及时予以调整。四是要求继续按照“一个县一张图、一套表,每条通村路一套档案”的要求,绘制交通脱贫攻坚作战图,完善通村公路项目相关资料,编制和完善计划退出贫困村通畅工程台账。积极与同级扶贫部门沟通,及时更新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信息,确保统计口径一致、数据一致。

(三)全面启动通村通组公路建设和通村公路“油返砂”整治

1.严格执行通村通组公路及通村公路“油返砂”整治工程建设标准。通村通组公路为常驻人口集中居住30户以上且不安排搬迁的自然村组的对外公路,建设遵循直行不分叉、拐弯不回头且一村一路的原则,只修至村口。建设标准按照省厅即将印发的《通村通组公路建设标准及相关要求》执行。

2.多方筹措落实建设资金。根据省厅与省发改委沟通对接情况,通村通组公路和通村公路“油返砂”整治工程分深度贫困县、其他贫困县和一般县(区),按照差异化并向深度贫困地区适度倾斜的原则予以补助。省级脱贫攻坚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融资平台已建立,贷款资金将于7月份到位。要求各县(区)交通运输局要不等不靠,通过县级财政提前垫付、省级融资平台资金下达后予以置换的方式,全面启动通村公路“油返砂”整治工程和通村通组公路建设,迅速掀起大干高潮。

3.加快前期工作,争取早日开工。督促各市按照2018年全省通村通组公路建设和通村公路“油返砂”整治项目清单上明确的项目,分解落实到各县(区),尽快安排前期设计工作。通村通组公路建设和通村公路“油返砂”整治工程施工图设计由各县(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审批,要做到完成一批、批复一批。各县(区)可以以乡(镇)或片区为单位,打捆进行招标,并尽可能简化招投标程序。对于今年计划退出的贫困县和贫困村,要求在3月底前完成设计审批、招投标、征地拆迁、原材料储备等前期工作,必须在4月份全面开工,5月底前要完成年度计划的30%,8月底前要全面完工,10月底前要全面达到验收标准。对于其他县(区),要在4月底前完成前期工作,力争同步全面开工建设,年底前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4.加强建设管理,确保工程质量。督促各县(区)尽快制定建设管理办法,明确建设管理模式,合理确定建设单位,落实各级责任。通村通组公路和通村公路“油返砂”整治的责任主体是县级人民政府。督促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积极向本级人民政府汇报,出台征地拆迁、环境保障、地材管控等方面的倾斜政策。全面加强质量管理,完善农村公路建设质量保证体系,认真落实“七公开”制度,特别是要加强社会监督,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和新闻媒体参与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监督工作,狠抓路基验收、配合比、路面厚度等关键指标和环节,努力打造“阳光工程”。

(四)加大交通脱贫攻坚督导检查力度

按照省厅交通脱贫攻坚督导检查工作统一安排,2018年省级督导检查要实现23个计划退出贫困县和3248计划退出贫困村全覆盖、无死角。各督导组要按照这一目标,结合包抓片区年度交通脱贫攻坚目标任务,提前制定全年督导工作计划,根据不同时间节点的重点工作,每季度开展1~2次督导检查。对于督查检查中发现的一般性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发现的重大问题,要立即约谈相关单位负责人,实行省级挂牌督办。督导检查工作结束后,各小组要及时向省交通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汇报督导工作情况,省厅将定期下发全省督导检查情况通报。省厅还将按照省脱贫攻坚季度测评工作要求,制定《陕西省交通脱贫攻坚季度测评办法》,从严从实开展交通脱贫攻坚季度测评工作。要督促各市交通运输局制定督导工作方案,建立领导分片包抓工作机制,对交通脱贫攻坚项目进展、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尤其对于今年计划摘帽贫困县、退出贫困村要加大督导检查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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