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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高速公路网(G85)银昆线 宝鸡至坪坎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来源:建设处 发布时间:2019-12-10 22:57:02 点击量:1355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宝鸡至坪坎高速公路已由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以《关于陕西省宝鸡至坪坎公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5]3021号)文批准建设,并由交通运输部《关于陕西省宝鸡至坪坎公路初步设计的批复》(交公路函[2016]423号)对初步设计进行了批复、由陕西省交通运输厅以《关于宝鸡至坪坎高速公路施工图设计的批复》(陕交函[2017]406号)对施工图设计进行了批复。项目业主(招标人)为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补助、企业自筹和国内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宝鸡至坪坎高速公路是国家高速银昆线(G85)的重要组成路段,也是陕西省规划建设的“2367”高速公路网中三条南北纵向线之一定汉线的重要组成部分,路线起于连霍高速公路宝鸡过境段潘家湾枢纽立交,沿秦岭北坡、宝鸡南塬向西南展线,设秦岭特长隧道穿越秦岭,经凤县岩湾、田坝,止于坪坎镇北,与在建的坪坎至汉中高速公路相接,路线全长73.238公里。采用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整体式32米、分离式16米。

2.2 标段划分、计划工期及招标范围

本次交通安全设施施工招标分为1个组别3个标段,其中JA-1、JA-2标段计划工期为620日历天JA-3标段计划工期265日历天;缺陷责任期均为24个月。计划2020年110日开工,2021年9月20日交工(其中K168+007~K191+186.910段2020年9月30日建成通车)。标段划分及主要工程内容见下表:

工程类别

组别

标段

起讫桩号

路线长度(km)

主要工程内容

计划工期

(日历天)

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类

A

JA-1

K117+134.88~K135+573

18.44

含标志、标线、突起路标、里程碑、百米桩、护栏、隔离栅、轮廓标、防眩板、防撞垫和防撞筒;声屏障等。

620

JA-2

K135+573K168+007

32.43

JA-3

K168+007K191+186.910

23.18

265

注:以上各标段起点、终点桩号及工程量仅供参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下述各项资质及业绩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1)资质最低要求

类别

组别

标段

资  质  要  求

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类

A

JA-1~JA-3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并持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资质证书中列明的企业负责人持有效的省级或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1.对于投标人所填报的资质,招标人将按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公布最新的从业单位资质名录进行核查,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以供核查,投标人未列入该名录或与名录中名称不符的,评审时不予认可。

2.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资质证书中列明的企业负责人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册登记网站(应为省级或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官方网站)的页面截图以供核查,若无法核查或与核查不一致,评审时将不予认可。

2)财务最低要求

类别

组别

标段

财  务  要  求

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类

A

JA-1~JA-3

1.2016年至2018年每年的企业营业额均不小于2000万元人民币;

2.2016年至2018年每年的企业资产负债率均不大于80%;

3.2016年至2018年每年的企业所有者权益均不小于1000万元人民币。

注:1.投标人应附201620172018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财务会计报表应逐页盖有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章,财务情况说明书或报表附注可不盖章),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或报表附注)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2.投标人所列财务数据必须与附件中的数据相一致,若不一致时以附件为准。所附财务会计报表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应清晰可辨,否则评审时不予认可。

3.若投标人所附财务会计报表包含母公司报表和合并报表,以合并报表数据为准判定其财务能力是否符合资格审查要求。

3)业绩最低要求 

类别

组别

标段

业  绩  要  求

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类

A

JA-1~JA-3

2014年至今交工时间为准),完成过2以上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合同段,且累计里程不少于80km(双幅)。

注:对于投标人所填报的业绩,招标人将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核查,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以供核查,截图须证明投标人满足资条件,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或相关项目网页截图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

4)信誉要求

类别

组别

标段

信  誉  要  求

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类

A

JA-1~JA-3

1.未被交通运输部或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列入最新信用评价等级D级且在处罚有效期内;

2.满足《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4条规定。

注:1.投标人须提供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以供核查。

    2.投标人须提供其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以供核查。

3.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投标人或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均无行贿犯罪行为的查询结果截图复印件以供核查

5)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类别

组别

标段

人员

数量

资  质  要  求

在岗要求

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类

A

JA-1~JA-3

项目经理

1

具有5以上相关施工管理经验,担任过1以上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合同段的项目经理,具有中级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持有效的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持有效的省级或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项目总工

1

具有5以上相关施工经验,担任过1以上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合同段的项目总工程师,具有中级或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持有效的省级或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注:1.对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业绩、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等信息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查询,投标人应提供相应页面截图以供核查,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或相关项目网页截图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则评审时不予认定。

2.对投标人填报人员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其注册登记网站(注册建造师证书网站应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网站应为省级或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官方网站)进行核查,投标人应提供相应页面截图(省级系统截图还须注明查询路径)以供核查,若查询结果与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不一致或无法查询的,评审时均不予认可。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满足要求的投标人,可按要求购买招标文件并递交投标文件,最终一个投标人只能获得一个标段的中标资格。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为关联企业。关联企业在同一组别内通过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数量不得超过组别内的标段数,若出现关联企业个数大于组别内标段数,则按投标文件中填报的满足要求的业绩累计合同额由大到小排序,选择排序前3名的投标人通过第一个信封评审,若符合评审要求的业绩累计合同额相等时,以2018年企业营业额大的优先通过第一个信封评审。

关联企业不能同时获得施工及其对应的施工监理标段(具有监理与被监理关系)的中标资格。(本次交安设施工程施工的监理职责由路面监理单位承担,即JA-1标段的监理单位为LMJ-1总监办陕西高速公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JA-3标段的监理单位为LMJ-2总监办陕西省交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JA-2标段的监理单位为LMJ-1总监办陕西高速公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LMJ-2总监办陕西省交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4.评标办法

本次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类招标评标办法采用“资格后审、合理低价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具备条件的投标人,请于2019年12月11日至2019年12月18日每日8:30至11:30(节假日休,北京时间,下同),14:30时至17:00时,在西安市高新二路4号高新商务酒店(详见大厅公告),持网上投标确认单、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5.2投标人按组别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电子版)每套售价1000元,现金发售,售后不退,仅提供收据。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1214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00分至14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13开标室。

6.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3投标人须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万/投标人(现金或银行保函)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采购与招标网、陕西省交通运输厅、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网站上发布。

8.其他

8.1自出售招标文件之日起,将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网站公布项目概况、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条件、评标办法、招标人联系方式等关键内容。

8.2按《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布陕西省2018年度高速公路从业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陕交函[2019]748号)规定,交安设施类别为连续3年AA级企业(2016、2017、2018年)及AA级企业(2018年),在通过形式与响应性评审后,可直接通过资格审查。

8.3根据陕西省交通运输厅、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下发《关于全省交通建设项目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的通知》(陕交发[2019]101号)的相关要求,从2019年9月10日起,依法必须招标的交通建设项目,原则上应在相应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申请入场交易。各投标人需先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诚信入库及办理CA数字证书业务,办理地点为陕西省体育场体教公寓B座北侧裙楼,为避免影响正常业务的开展,请各投标人尽快办理(具体办理流程见《陕西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网站)。

9.联系方式

人: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        址:西安市唐延路6号

   编:710075                    联 系 人:杨先生

   话:029-81885091              传    真:029-81885091

 

 

                                           2019年12月10日

 

 

注:(1)招标公告及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供的各类证照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其他资料的复印件可为黑白扫描件或黑白复印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内容应清晰可辩,否则评审时不予认可。

2)招标公告及文件中提到的货币除有特殊说明外,均指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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