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至镇坪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在国内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法人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组织完成了评标工作。现将中标候选人单位公示如下:
中标候选人名单
组别 |
标段 |
中标候选人 |
预期中标价(元) |
推荐意见 |
A组 |
JA-1 |
周口市公路交通设施有限公司 |
¥33,042,015.00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中海外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
¥33,019,678.00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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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高速公路配套设施有限公司 |
¥33,064,381.00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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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2 |
湖南省湘筑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
¥43,766,726.00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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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能达高等级公路维护有限公司 |
¥43,719,866.29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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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泰路安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
¥43,782,147.00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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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3 |
山东景亮工贸有限公司 |
¥33,782,956.00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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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三有交通设施有限公司 |
¥33,794,149.00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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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华路公路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
¥33,727,171.00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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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4 |
江西赣东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30,547,210.00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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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
¥30,486,021.00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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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港丰交通安全设施有限公司 |
¥30,557,421.00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以上评标结果接受社会监督,本次招标活动的投标人或有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示持有异议的,请于公示发布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提出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由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提出异议的信函的日期以收到之日邮戳为准。异议提出人如在招标人答复后仍存异议,可按照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24号第六十三、六十四条有关规定,向陕西省交通运输厅提出投诉。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制度认真处理。公示期满无异议,第一中标候选人将作为正式中标人。
同时,按照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布陕西省2018年度高速公路从业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陕交函〔2019〕748号)中关于“评标结束后,省厅将在厅网站公示中标结果和申请加分的投标人名单”的要求,现将本次施工投标申请加分有效的投标人名单公布如下:
序号 |
工程类别 |
组织机构代码 |
企业名称 |
信用评价加分情况 |
1 |
交安设施 |
22054293-6 |
陕西高速交通工贸有限公司 |
2018年AA |
项目法人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对上述内容在其网站同时公示。
投诉电话:029-88869152
附件:
1.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对工程质量要求、安全目标和工期的响应情况;
2.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
3.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
4.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files/file/20191209/20191209190057_8281.rar
2019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