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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报送2018年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情况的函

索引号: ZDDBG246556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厅法规处 公文时效: 有效
名称: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报送2018年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情况的函
主题分类: 陕交函文件 发布日期: 2019-06-16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

报送2018年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情况的函

 

省司法厅:

按照《陕西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要求,我厅对2018年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情况进行了全面梳理,现将依法行政工作总结随文报送,请审阅。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19年6月14日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2018年度

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我厅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建设法治政府部门的要求,大力推进依法行政,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为保障和促进我省交通运输行业的健康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推进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

为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我厅印发了《2018年陕西省交通运输厅法制工作要点》,对我厅2018年依法行政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确定了加快推进立法工作、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等21项年度重点法制工作,确保了依法治理工作的有序有效开展。

(二)加强法治培训,提高法治意识

2018年,我厅共组织厅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三次,分别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了专门学习,邀请了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高级法官马党库同志为厅机关全体干部和厅直单位领导干部作“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疑难问题与法律风险防控”专题讲座,进一步增强了领导干部和机关公务员依法行政意识。组织了全省400余名交通运输行业行政执法骨干进行培训,进一步提升了我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能力水平。

(三)深化制度建设,提升管理水平

一是做好立法工作。配合省人大对《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涉及交通部门条款进行修订。到安徽、江苏、辽宁、河南等省,就《陕西省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条例》进行立法调研,组织起草《条例》草案。办理了《公路法》《民用航空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农村公路条例》《城市公共交通管理条例》、《航道工程建设管理规定》、《陕西省水文条例》等20余部法律法规征求意见工作。按照省司法厅要求,开展涉及产权保护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涉及民营经济发展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向省司法厅报送了清理意见。

二是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2013年出台《陕西省交通运输厅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对交通运输重大行政决策的范围、决策程序、听证制度、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制度等作出了明确规定,进一步规范了我厅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从制度上保证了交通运输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制化。目前,该项规定执行情况较好。2018年,共审议重大行政决策40余项。

三是做好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按照《省级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实施方案》,对《陕西省交通运输厅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明确了“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的具体要求,进一步规范了我厅重大行政决策行为。2018年,我厅共向省政府报备2件规范性文件,均通过省司法厅备案审查。

四是认真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制定了《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方案》,组织相关单位和处室对我厅现行有效的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和有关政策措施进行了认真清理,将清理意见报省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

(四)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服务效能

一是做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标苏浙沪,对全省交通运输行业审批事项“三级四同”目录进行梳理,向审改办报送了我厅的下放意见。对省级31项(43子项)、市级39项(49子项)、县级25项(31子项)的审批事项按照“颗粒化”的要求进行流程再造。

二是开展证明事项清理。按照司法厅要求,对我厅证明事项进行梳理,建议取消行政法规设定的“交通责任事故证明”和部门规章设定的“三年以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证明”和“三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纪律证明”3项证明事项。

三是积极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组织相关单位和部门对发生变动的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和市场主体名录库信息进行了全面更新,确保了市场主体名录库信息准确完备。通过交通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电脑抽查摇号系统,组织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抽查11次,抽查市场主体37个,抽调执法人员38人次,先后对道路客运及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水路客运、高速公路及国省干线公路建设项目、公路运营等35家市场主体进行了随机抽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督促相关责任单位进行整改,加强了对客货运、驾培、交通工程建设、水路运政、安全生产等领域事中事后的监管。

四是加强信用监管。制定了《陕西省交通运输厅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陕西省交通运输厅信用信息目录》,梳理形成了《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及措施清单》《守信联合激励对象及措施清单》,修订《陕西省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运输黑名单制度》,为加强信用监管提供了制度支撑。开发建设了陕西省公路水路建设与运输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为交通运输行业在工程招投标、客运线路招投标、制定市场准入与退出政策方面提供有力的信息化支撑。

(四)加强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

一是为做好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对全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进行摸底,了解掌握执法机构、执法人员数量及人员构成情况。按照《关于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8〕63号)要求,配合省编办起草了《关于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初稿。

二是吸收近十年来全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执法监督工作积累的一些好的经验做法,结合中省对行政执法提出的新的要求,对2008年制定实施的《陕西省交通运输厅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陕西省交通运输厅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规定》《陕西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陕西省交通运输厅行政许可程序规定》进行了修订,增强了制度的可操作性。

三是召开全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情况通报暨执法证件工作会议,通报2017年全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情况,安排部署执法证件申领、换发工作,研究讨论基层法治建设工作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

四是组织各市交通运输局、省公路局、省运管局、省海事局、省公路局路政执法总队对本地区、本单位执法专用车辆的所有人、使用单位、车辆状况、登记手续、年检情况以及执法车辆使用管理制度制定情况和执行情况进行自查,针对个别单位存在的报废车上路执法、车身标识破损、车载设备损坏、管理制度不健全等问题,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建立和完善车辆信息台账,健全执法车辆使用管理制度,严格管理责任,规范执法专用车辆使用,并对西安市的整改情况进行抽查。

(五)主动公开政务信息,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一是根据中省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新的要求,结合我厅信息公开实践,修订了《陕西省交通运输厅政府信息公开管理规定》。

二是全年主动公开信息1800余条,公布文件300余份,回复网民留言咨询230余条。举办领导访谈20期,开展在线直播3期,发布交通行业工作进展视频60余期,利用动画、图标形式解读政策文件10期,主动公开的范围不断扩大,受众接受程度日益增加。

三是全年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余起,对满足回复条件的个人申请均依法依据进行了有效回复。因信息公开产生诉讼案件2起,一起申请人主动撤诉,一起人民法院裁定驳回申请,支持我厅的回复意见。

四是围绕政务公开政策规范、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案件处理等内容,组织全省交通运输系统100余人进行政务公开培训,提升了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

(六)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提高依法治理水平

我厅聘请了常年法律顾问,全面参与诉讼复议案件办理、重要合同审核、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范性文件和立法文件法律审查、普法宣传工作,帮助我厅构建起了“以事前预防为主,事后补救为辅,加强事中控制”的法律风险防控体系,提高了法律风险意识和法律风险控制能力。2018年,我厅法律顾问协助办理行政诉讼案件5件,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25项。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法治意识。严格落实“七五普法”规划,加强对领导干部、公务员、执法人员的法治培训,通过举办法治讲座、执法人员轮训、以案释法等方式,帮助干部职工增强法治意识、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二)加快推进交通运输领域立法进程。积极推动《陕西省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条例》、《陕西省公路桥梁安全保护办法》立法进程,积极配合省人大、省司法厅做好立法调研、草案修改,力争年内提交审议。

(三)持续推进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按照中省要求,继续推动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开展综合执法机构组建、职能划转、人员选配等工作。

(四)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贯彻落实中、省关于重大行政决策的有关要求,在交通运输规划、建设、管理、运营服务、安全生产等领域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制定“三重一大”制度,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确保交通运输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

(五)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持续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按照中省部署做好行政审批事项取消、下放、承接工作,进一步推进向自贸区、管委会委托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指导落地工作。对行政审批事项实行“颗粒化”管理,统一规范标准,优化再造流程。积极对接省级统一平台,夯实“一网通办”基础。

(六)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以陕西省公路水路建设与运输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为载体,做好信用信息的归集工作,深化信用信息在行政管理、公共资源交易、工程建设、评优评先等领域的应用。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构建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重点监管为补充、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抄送:交通运输部法制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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