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太中心试验室(MTZSY标段)各投标人:
根据投标人的澄清内容,现将《眉县至太白公路PPP项目施工监理招标文件》部分内容补遗如下:
一、由于中心试验室的试验检测项目业绩和中心试验室主任个人业绩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不完善,请眉太中心试验室(MTZSY标段)各投标人提供的中心试验室或者试验检测中心业绩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彩色扫描件。中心试验室主任资历表附本人负责完成的高速公路中心试验室或者试验检测中心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彩色扫描件、业主单位(建设单位)出具的本人担任相关岗位的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如果缺少相应证明文件,评审时将不予认可。因此导致投标人不能满足业绩强制性要求的,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二、试验检测单位的企业名录和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者“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核查。
三、本补遗书共1页。各投标人须在收到补遗书后24小时(以发出时间为准)内,将确认函传真至招标人传真029-88869807或者邮箱20993810@163.com。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19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