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公路局:
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界定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运输行为和相关责任主体有关事项的通知》(交办公路[2017]8号)和《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运输行为和相关责任主体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交办公路函〔2017〕1010 号)相关规定,现将2018年第三季度严重违法超限超载失信主体信息予以上报,其中: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信息21条;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驾驶人信息1条;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10%的道路运输企业信息0条;第四至十项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运输行为信息0条(详见附件),请审阅。
附件:《2018年第三季度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失信当事人名单信息汇总表》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18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