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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四好农村路示范县”评选结果的公示

来源:厅路网处 发布时间:2018-05-17 01:18:12 点击量:51033

根据《陕西省“四好农村路示范县”评选方案(试行)》(陕交发〔2017〕14号),经县级申报,市级初审,省级行业管理部门现场验收,省交通运输厅会同省人社厅审核,现将本次“四好农村路示范县”评选结果公示如下:

拟通过“四好农村路示范县”评选的县(市、区)为:鄠邑区、眉县、合阳县、商南县、潼关县、彬州市、宝塔区、神木市、阎良区、旬阳县、泾阳县、略阳县、耀州区。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2018年5月16日-5月24日),如有异议,请及时与省交通运输厅或省人社厅联系。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杨继华(省交通运输厅)  029-88869080

杜晓风(省人社厅)      029-63915216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陕西省人社厅

2018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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