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运工程监理甲级、乙级和水运机电工程专项监理企业资质认定
水运工程监理甲级、乙级和水运机电工程专项监理企业资质认定
水运工程监理乙级、水运机电工程专项监理企业资质认定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4]5号)第70项“水运工程监理乙级企业资质认定”、“水运机电工程专项监理企业资质认定”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符合《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资质标准相关要求
(1)《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请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预登记证明; (3)验资报告; (4)企业章程和制度; (5)监理人员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和中级职称以上人员职称证书(复印件); (6)主要成员从事公路水运工程监理或者其他工作经历的业绩证明; (7)主要试验检测仪器设备和装备证明。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预登记证明; (3)验资报告; (4)企业章程和制度; (5)监理人员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和中级职称以上人员职称证书(复印件); (6)主要成员从事公路水运工程监理或者其他工作经历的业绩证明; (7)主要试验检测仪器设备和装备证明。
申请人根据申请要求,向陕西省交通厅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提交申请资料→资料进行初审并作出初审意见,上报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处→交通运输厅建设处按照《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相关规定,办理许可。
20个工作日
不收费
陕西省交通厅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市场管理科)
陕西省西安市唐延路6号
周一至周五8:00-12:00,14:00-18:00 联系电话: 029-88869246 负责人:栾海鹏 监督电话:029-88869246
联系电话:029—87349851 负责人:杨建 监督电话:029—873401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