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道树更新采伐(国道、省道)许可
许可申请人
需要更新砍伐省管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县道公路用地上树木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42条第2款;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32条; (三)《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26条; (四)《陕西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第22条第3款。
(一)严格控制年采伐量。 (二)根据有关规定给予补偿。 (二)根据有关规定给予补偿。
(一)《陕西省公路路政许可申请表》; (二)新改建工程及其他工程项目的审批文件; (三)采伐地段平面示意图; (四)采伐后的绿化更新补植计划或设计、协议等。 (二)新改建工程及其他工程项目的审批文件; (三)采伐地段平面示意图; (四)采伐后的绿化更新补植计划或设计、协议等。
(一)更新砍伐省管高速公路用地上的树木审查: 申请人根据高速公路管辖范围,向陕西省高速路政一、二支队提交申请→高速路政一、二支队审核并作出初步意见,上报省公路局→省公路局审查同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规定,报有关林业部门审批。 (二)更新砍伐国道、省道、县道公路用地上的树木审查: 申请人向所在的市级公路管理机构提交申请→市级公路管理机构审核并作出初步意见,报省公路局→省公路局审查同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规定报有关林业部门审批。 申请人根据高速公路管辖范围,向陕西省高速路政一、二支队提交申请→高速路政一、二支队审核并作出初步意见,上报省公路局→省公路局审查同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规定,报有关林业部门审批。 (二)更新砍伐国道、省道、县道公路用地上的树木审查: 申请人向所在的市级公路管理机构提交申请→市级公路管理机构审核并作出初步意见,报省公路局→省公路局审查同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规定报有关林业部门审批。
20日
不收费
陕西省公路局路政管理处
西安市含光北路110号
周一至周五8:00-12:00,14:00-18:00
负责人:沈莹 联系电话:029-884084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