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内容:
延安市交通运输局回复如下:
您好,根据省政府有关沿黄观光公路车辆通行的总体要求,陕西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陕西省公路局《关于加强沿黄观光路通行管理的通告》关于禁止三轴(含)以上载重货车、运输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品的车辆以及20座(含)以上客车通行沿黄观光公路的规定,以及延安市人民政府有关沿黄公路专门会议的精神,管理处决定在沿黄公路延安与韩城交界处、壶口沿黄公路入口处设置两处远程智能升降式限高架。通过在沿黄公路安装远程智能升降式限高架,进一步加强沿黄观光路通行安全管理,严格管控限行车辆,加强超限超载治理,优化旅游观光通行环境,预防重特大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人们生命财产安全,全面控制重型车辆驶入沿黄公路。
沿黄公路延安市境内各类提示标志齐全,标志不全的问题可向韩城交通运输部门建议设立提示标志,如果正常车辆行驶沿黄公路,因超高无法通行的,可拨打限高架上的联系电话,,进行远程升降通行。
延安市交通运输局